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普通高等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35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在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09〕18號),經用人單位申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招收家庭困難、就業困難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公益性崗位就業。
一、招聘原則
本著公開、公平、自愿原則,優先安置家庭困難、就業困難人員。
二、崗位及人數
晉城市審計局:10名,其中:財務、工程審計人員9名,計算機人員1名。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城區、開發區戶口)
1、2012、2013、2014年離校未就業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2、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3、家庭困難、靠借貸上學的高校畢業生;
4、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
5、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含高等特教學院全日制本專科殘疾人畢業生);
6、其他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提供資料
報名時間:2015年2月28日—2015年3月13日
地 點:晉城市人才市場(文昌西街1388號)
大學生報名人員持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兩份,一寸近期彩照2張,到市人才市場報名。(《就業失業登記證》在市人才市場一樓東大廳人才開發部辦理)。
聯系人:賈慧廣 梁燕清
電 話:2138105
五、待遇
按照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晉財社[2011]188號)規定執行。
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