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和我局干部隊伍建設需要,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審計署機關服務局系審計署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為署機關辦公與職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務,并負責署機關委托的署本級及派出審計局綜合治理、政府采購、實物資產管理、基本建設、計劃生育、愛國衛生等行政事務和其他服務保障工作;指導監督署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后勤服務管理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招聘固定資產管理崗和會計崗各1名。所招聘職位均為事業單位在冊正式人員崗位,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一)固定資產管理崗位1名。應聘人員應有較強的資產管理和組織協調能力,能熟練從事固定資產的預算編制、計劃采購、驗收入庫、登記保管、領用發出、維修保養、調撥處置等工作;專業要求為會計學,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或碩士研究生,其中學歷為碩士研究生的,在本科和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至少有一個專業為會計學專業;京外生源。
(二)會計崗位1名。應聘人員應有較強的會計操作、會計核算管理能力,能熟練從事財務記賬、財務報表及分析、銀行業務和報稅流程、國家稅收政策及機關財務處理等工作;專業要求為會計學,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或碩士研究生,其中學歷為碩士研究生的,在本科和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至少有一個專業為會計學專業;京內生源。
三、應聘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二)2015年度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
(三)本科生的年齡不能超過24周歲(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碩士研究生的年齡不能超過27周歲(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六)具備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專業背景和工作能力;
(七)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被開除公職的;
2、受過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或受過校內處分的;
3、在此前公開招聘過程中,被招聘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
4、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方式
請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應聘人員認真填寫《審計署機關服務局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同時將本人相關證件(主要包括:身份證、應屆畢業研究生的本科畢業證、職業資格證、工作或實踐簡歷等)制作成電子文本,于2015年4月6日17時前通過電子郵件發至cnao2014@163.com(郵件標題請按“XXXX崗位--姓名”格式統一填寫)。
五、招聘程序
(一)資格審查。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將電話通知考試。
(二)考試、體檢和考察。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統一組織考試。考試具體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根據考試成績確定參加體檢、考察的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三)擬錄用人員在我署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四)確定錄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六、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必須真實、完整。未認真填寫造成信息不全或有誤的,由應聘人員承擔責任;弄虛作假的,將被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聘用后發現報考信息不真實的,一律解聘。
(二)為便于聯絡,請各位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并及時關注審計署門戶網站相關信息。
七、聯系方式
(一)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展覽路北露園1號,郵編:100830;電子郵箱:cnao2014@163.com。
(二)聯系人:曹偉。
(三)聯系電話:010—68301215。
附件:審計署機關服務局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審計署機關服務局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