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丹東市委、丹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丹委發〔2010〕15號),中共丹東市委組織部、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我市創業發展的工作意見》(丹人發〔2011〕72號)精神,2015年我市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2名符合相關條件的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5年7月31日(含)—1997年7月31日(含)期間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德才素質;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六)具有丹東地區戶籍或為丹東生源(高考前具有丹東地區戶籍)。
二、招聘對象及說明
(一)招聘對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且處于擇業期內的優秀畢業生(即2013屆、2014屆、2015屆普通高校畢業生)。
2、各縣(市)招聘對象為本地域戶籍考生(東港市含大孤山經濟區);各區(含邊境經濟合作區)招聘對象為丹東市內戶籍考生。戶籍落戶時間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含)。
3、在大學學習期間擔任班長、團(黨)支部書記或校、院(系)學生會副部長及以上職務(要求畢業生檔案有記載);
4、在校期間(高中或大學)加入中國共產黨(含預備黨員)。
定向生、委培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
(二)有關說明
應聘人員一經聘用需先到所報考縣(市)區內的村或社區崗位服務兩年,服務期間與招聘單位工作脫鉤,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再到應聘崗位工作。
三、報名程序及說明
報名時間為2015年3月23日至3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一)報名程序
1、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登錄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lndd.hrss.gov.cn),認真閱讀本公告及2015年丹東市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等相關材料。符合報名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按要求填寫并打印《丹東市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和《2015年丹東市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考試準考證》(以下簡稱《準考證》,見附件3),照片要求為2寸電子版近期藍底彩色證件照。《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的電子版照片須為同一底版。
2、填寫《準考證》的內容為:姓名、身份證號碼、報考單位、報考崗位。其余內容請于2015年4月1日以后登錄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后填寫。
3、報名時,應聘人員需攜帶填寫完畢并打印(含照片)的《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各1份(打印紙均為A4紙),同時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畢業生檔案及黨員材料,到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地址:丹東市濱江西路6號)進行資格審查并現場報名。
(二)相關說明
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不得同時兼報我市2015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的崗位。已報考我市2015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的,如報考本公告招聘崗位,則原報考崗位將視為自動放棄。
2、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資格審查、報名、考試、考察、體檢、公示),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聯系方式保持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考試機構及時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驗。
五、考察
考察人選按照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且筆試成績不能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考察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組織用人單位實施。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素養、道德品質、在校學習期間現實表現和學習情況及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如考察人選未通過考察,將從參加該崗位考試的筆試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如體檢對象未通過體檢,將從參加該崗位考試的筆試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的內容為擬聘用人員姓名、準考證號、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筆試成績、排名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二)聘用
1、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市人社局統一辦理聘用手續。
2、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不服從組織安排到村或社區任職服務的,將視為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并取消聘用資格。
4、根據有關規定,應聘人員一經錄取,兩年內不得參加任何形式的招考招聘。
八、注意事項
(一)有關招聘單位和崗位等信息可在丹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詢。
(二)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誠信報名”的方式,考察工作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始終。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應聘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無論在任何招聘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漏報瞞報或有其它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應聘資格,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由于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還沒有發放,故由報考人員對照相關要求誠信報名。資格審查最終結果以市委組織部考察時再審結果為準。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下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執行。
本公告發布后,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對2015年丹東市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工作給予全程監督。對于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如有“因人畫像”、“因人設崗”、“量身定做”、“蘿卜招聘”等方面的違紀違規問題,歡迎知情人士于3月20日以前,以電話、親訪的形式向中共丹東市委組織部、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舉報問題要實事求是,應告知真實姓名,并留有24小時暢通的聯系電話。凡是有線索和證據的舉報,我們都將認真查處,同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咨詢、舉報電話及傳真:
中共丹東市委組織部 0415-2122100
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415-3192681
1、2015年丹東市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招聘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崗位信息表.zip
2、2015年丹東市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招聘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報名登記表.zip
3、2015年丹東市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招聘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考試準考證.zip
中 共 丹 東 市 委 組織 部
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