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平涼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臨時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文化素質,品行良好,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未參加邪教等非法組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熱愛檢察工作。
2.法律類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者新聞學、漢語言文學、歷史等文史類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熟悉計算機操作(有計算機操作等級證書者優先),具有一定的公文寫作能力。
5.身體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符合條件有意應聘者于2015年4月17日前將個人簡歷表(見附表)發到pljcyzzb@163.com。
報名后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者以電話方式通知參加考試。
(二)筆試和面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公文寫作基本能力。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儀表舉止、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等能力。
考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
綜合筆試和面試成績確定擬聘用人員,向有關部門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現及有無違法違紀情況。
三、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對招聘的臨時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后即簽訂試用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為1年。聘用期滿,根據個人意愿與考核情況確定是否續聘。續聘合同期限為1年。
招聘的臨時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每月1500元,正式聘用期間工資每月1800元。出差按照規定發放相應的差旅費補助。單位按規定辦理相關勞動保險。單位不安排住宿。
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省委“雙十條”和市委十二條規定,違反檢察人員八小時以外行為禁令和其它制度、紀律規定,受到行政處罰,或有其它不當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隨時予以解聘。
四、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933-8269029
附:涼市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臨時工作人員個人簡歷表(點擊下載).rar
平涼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