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招聘人員(非教學崗位)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為浙江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全日制公辦高職院校,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副廳級。學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園區。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13個崗位共17人,均為非教學崗位。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人員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2015屆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2、專業。一般由我院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一些崗位涉及的相近、相關專業,按適崗優先、適當從寬的原則把握,并以我院認定意見為準。
3、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我院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4、優先條件。招聘條件中明確優先考慮具備崗位偏好條件人員的,可視報名情況謝絕其他人員應聘,或在面試評價標準中反映相關偏好。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5月7日16:00前,發送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到專用郵箱jmrsc@zjiet.edu.cn,逾期不再受理。報名表命名及郵件主題均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請請注意不要重復發送報名郵件。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學院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將在校網公布。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
實驗技術崗位采取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其他崗位統一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技能測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40%、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初定于5月下旬在學院下沙校區舉行。具體安排請自行關注學院網站相關信息。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
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技能測試
實驗技術崗位參加技能測試,測試后按成績從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3、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招聘崗位還涉及職稱、職業資格等條件的,審驗相關材料;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測評要素按崗位分別確定,一般包括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水平和語言表達等綜合素質。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計劃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體檢工作的辦法進行。由我院統一安排。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應屆畢業生尚需由學院安排進行為期1個月的業務實習,實習期考核作為考核重要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我院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學院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學院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聘用人員應在2015年8月31日前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職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不能及時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的,學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zjiet.edu.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網站(http://www.zjcoop.gov.cn/,人事處-“文件通知”);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處理:
1、浙江省供銷社(人事處):0571-87067960;
2、浙江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學院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6929818,86929819(王老師、張老師)
附件:
1、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非教學崗位)招聘計劃表.rar
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