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清遠市外事僑務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行政輔助類聘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按照公平、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二、招聘條件
(一)德語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 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二)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
(三)年齡及工作經歷要求:28周歲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
(四)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五)身體健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招聘范圍:
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紀違法人員;
2、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 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者須攜帶以下資料:雙面打印《報名表》1份,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計生證明、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版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2、報名時間:2015年5月4日至5日。
3、報名地點:清遠市新城人民二路3號市機關辦公大樓3號樓10樓1006室清遠市外事僑務局辦公室。
4、聯系電話:0763-3126001。
(二) 資格審查
我單位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者參加考試。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由我局命題,采取閉卷方式,考一道申論試題。(筆試以百分制評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2.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另通知,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面試
1.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人選按擬聘崗位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如擬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未達到1:3比例,則按實際參加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以百分制評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政審環節。
綜合考試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考生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體檢
按招聘崗位與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且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在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確定體檢對象,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組織體檢。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缺額根據實際需要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六)政審
擬聘用人員須進行政審。
(七)公示和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招聘手續。
(八)其他事項
1、報名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須攜帶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或體檢。
2、報考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薪酬待遇
根據《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試行辦法》(清府辦〔2012〕60號)文件規定,本局聘員實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業編制身份,聘員工資實行年薪制。
五、其它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的具體事宜,由本局負責解釋。
清遠市外事僑務局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