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按照《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急需短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考核招聘有關事宜的通知>的通知》(樂人社辦發〔2014〕488號)和《樂山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暫行辦法》規定,根據工作需要,我區決定公開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人數、對象、范圍
2015年五通橋區共考核招聘人員35名。招聘單位、崗位、范圍、對象及條件見《2015年五通橋區衛生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崗位和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應聘者基本條件
1、應聘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2015年五通橋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崗位和條件一覽表》所列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及資格要求。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7)五通橋區在編在職人員。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報名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招聘辦法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采用綜合面試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程序
1、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有意報考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如實準確填寫《樂山市五通橋區2015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信息表》(附件1),并將填好的報名信息表(電子文檔)于2015年5月9日至2015年5月15日17:00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郵箱:2694056912@qq.com。
2、資格審查
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資格初審。區組織、人社部門組成的資格審查組在報名時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初審通過者持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一份和近期一寸標準照兩張于2014年5月16日(9:00—17:00)到五通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材料:①信息表(附件2);②個人簡歷;③身份證;④畢業證書、學位證書;⑤2015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畢業證的,報名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出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不退回)。⑥非應屆畢業生應提供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料;⑦主要榮譽證書;⑧其他可以證明其專業技術能力的材料;⑨五通橋區外編制內人員報考的需出具當地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③~⑧項原件、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退回)。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并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了80元面試費的人員,由我局發給《面試通知書》。
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得分為60分及以上的,面試結果為“合格”;得分低于60分的,面試結果為“不合格”。綜合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3天內在五通橋區人才服務網(http://r.wtq.gov.cn/)公布。同時,在綜合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且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隨名單一同公布)。
4、體檢。參加體檢人員在指定的二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初次體檢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按規定進行復檢,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
5、考察、公示及聘用。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人員,被考察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2015年應屆畢業生于2015年7月31日前)將本人人事檔案和《考察表》交到五通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股。由區考察小組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進行核實確認。逾期不參加考察及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體檢、考察中,因考生自動棄權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從綜合面試合格人員(含符合調配規定且愿意調配的綜合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察,替補不超過兩次。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畢業院校、學歷、專業、考核成績、擬聘用崗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公示人因自愿放棄或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空額的可在綜合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1次。
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人員,由區人社局下發聘用通知。用人單位應填寫《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樂山市事業單位考核和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花名冊》,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區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經審核確認的《登記表》和《花名冊》是事業單位辦理聘用手續和招聘人員取得身份的依據,應按要求歸檔。《花名冊》報市人社局備案。新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要求
按本實施辦法直接考核招聘的人員,應自愿承諾自本人與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單位工作至少不低于5周年方可進行流(調)動。同時,從聘用之日起,3年內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予以解聘。
五、監督及聯系電話
為保證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區紀委、監察局監督電話:0833-3355000。
樂山市五通橋區衛生局:0833-3305660
樂山市五通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3-3301593
六、本公告由樂山市五通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5年樂山市五通橋區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信息表
2、2015年五通橋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3、2015年五通橋區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基本情況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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