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北京市建筑節能與建筑材料管理辦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促進中心、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房地產科學技術研究所、北京市建設工程發包承包交易中心、北京市房地產勘察測繪所,為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直屬事業單位,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21人。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職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專業、任職資格、執(職、從)業資格或專業技能等級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具備職位要求的其它條件。職位信息、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職位要求表)。
二、公開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5年5月6日至5月17日。
2.報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請報名人員填寫“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直屬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名表”,填寫完整后將電子簡歷和郵件名改為“報聘職位+姓名”,發至該職位對應郵箱。報名人員發送報名文件后應及時與所報單位聯系確認是否成功接收。
3.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通知符合職位要求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向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員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具體事宜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另行通知。報名或資格審查通過人數等于或少于該職位計劃面試人選數的,該職位取消。
(二)考試安排
1、公共科目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按百分制計分。筆試具體事宜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另行通知。根據筆試成績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按照職位要求的比例,每個招聘職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成績低于合格線者不能進入面試;未達到職位要求面試比例人數的,按照實際進入面試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及專業考試
面試及專業考試時間和地點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另行通知。面試和專業成績采用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如該職位考生面試或專業成績均低于60分,該職位取消。
(三)公示
有專業考試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按照50%、35%、15%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無專業考試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50%、5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對體檢合格的,進行全面考察。
考生對已經公布的筆試、面試及綜合分數和考試名次有異議的,應在各環節考試分數公布3個工作日內向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人事處申請復查,復查范圍包括答卷漏評、分數漏記、錯記、錄入差錯、排名差錯等。
(四)體檢、考察
招聘單位組織體檢、考察工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擬聘用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體檢、考察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注意事項
(一)工作經歷及年齡截止時間均為2015年5月4日;
(二)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重復報名者報考的所有職位均視為無效;
(三)報考者須認真閱讀本公告要求,并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直屬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名表》要求認真逐項填寫。因報名表信息填寫不全,導致無法進入下一環節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資格審核貫穿招考始終,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違反招考規定,出現提供信息、證件造假或作弊等情況,一經查實將作出嚴肅處理,取消此次報名、考試資格;
(五)本次招聘,除在相應網站公示信息外,將電話通知各環節入圍人員,凡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六)考生咨詢請直接與各招聘單位聯系。
監督電話:59958745
附件:
1、《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表》.rar
2、《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直屬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名表》.rar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