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區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規定,臺州市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2015年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5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15年臺州市路橋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一),或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1. 臺州市人事培訓考試網(www.tzks.net)。
2.臺州市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lqrs.luqiqao.gov.cn)。
3.臺州市路橋區事業單位陽光招聘專欄(lqrs.luqiao.gov.cn/yggc)。
事業單位陽光招聘專欄(lqrs.luqiao.gov.cn/yggc)為本次招聘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指定平臺。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職位所需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3、具備與招聘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等條件;
4、具備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職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
詳見附件一。
三、招考程序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5年5月19日09時—5月21日24時。
網址:www.tzks.net(臺州人事培訓考試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絡報名系統)。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僅注冊不報職位,報名無效。在此期間,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
5月19日09時—5月21日24時,報考人員可在網絡報名系統登陸后查詢報名不足1:5比例的職位,系統自動更新數據。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5年5月22日09時—5月24日24時。
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5年5月25日09時-5月26日24時。
已報名人員登陸網絡報名系統可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在5月26日24時前再次報考其他職位并接受資格初審。再次報名人員的資格初審時間為2015年5月27日09時—5月27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在網絡報名系統中下載并打印《報名表》及“報名誠信承諾”,并保管好《報名表》,以備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時使用。
(四)繳費確認
時間:2015年5月28日0時-5月31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網絡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凡持有中國工商銀行銀行卡(開通網上銀行,并具有支付功能)的,均可通過網銀支付。本人沒有中國工商銀行銀行卡的,可由他人代其繳費。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相應核減該職位招聘計劃人數(其中擬招聘計劃人數為1名的,則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指定網站上公布。
(五)下載并準考證打印
時間:2015年6月10日—6月13日。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陸網絡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時間和科目
(一)筆試時間
2015年6月13日。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招聘單位在備注欄中注明了考試細則的以其考試細則為準。
(二)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試》。《綜合基礎知識》科目包括法律法規、科技知識、管理知識、經濟理論和寫作等;《職業能力測試》科目題型參考公務員錄用考試《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各科目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職業能力測試》科目考試不得使用計算器。
五、確定面試對象
根據各招聘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確定面試對象時如最后一名分數相同,可一并進入面試范圍。擬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應參加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待定,請及時關注指定的信息發布網站。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范圍,面試具體時間待定,請及時關注指定的信息發布網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表》及“報名誠信承諾”并提供相關資料。具體如下: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還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提出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在該職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資格復審確認的時間、地點將在指定網站上公布。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
七、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招聘單位在備注欄中注明了考試細則的以其考試細則為準。
面試考務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具體時間待定,請及時關注指定的信息發布網站。
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八、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為:按筆試成績總分除以考試科目數再乘以50%,加上面試成績的50%合成總成績。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各個職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計劃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九、體檢、考察
體檢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執行。若有行業標準的,則按行業標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不再替補。
十、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事業單位陽光招聘專欄”(lqrs.luqiao.gov.cn/yggc)公示7天(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滿后,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學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職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替補。
根據《實施辦法》規定, 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時,原戶籍在農村的須辦理為非農業戶籍。
十一、注意事項
(一)目前尚未明確納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若被批準納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本次招聘人員將分流到其主管部門下屬其他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戶籍地以2015年5月18日(含5月18日)戶籍為準。路橋區生源地(含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路橋區常住戶口)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以根據各職位要求報考。部分崗位放寬戶籍范圍,相應戶籍范圍內生源地(含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相應戶籍范圍常住戶口)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也可以根據各職位要求報考。(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三)年齡、工作經歷計算至2015年5月18日(含5月18日)。年齡30周歲及以下指1984年5月18日以后出生的人員,其余類推。招聘職位所需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從業資格以及職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書(證明)等取得時間截至2015年5月18日(含5月18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工作經歷以勞動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為準;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屬于勤工儉學,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
(三)招聘計劃表中所列各專業是指相應專業目錄中的二級學科(在招聘計劃表中有專門說明的除外)。
(四)部分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職位,需符合下列條件:選聘在我區行政區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過“兩項計劃”且“兩項計劃”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及以上的人員,服務期時間可計算在內);選聘在我區行政區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現戶籍不受限制。
(五)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考。
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檢監察職位,也不得報考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不得報考。
(六)資格復審前,中小學教師應書面報告所在學校,若未按要求報告的,由本人在規定時間內與學校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再辦理聘用報到手續。
(七)報考人員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應及時補辦或攜帶有效期內的護照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出具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八)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2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九)本次招聘考試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十)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0號),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希望廣大報考人員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十二、咨詢和監督
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我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糾正。電話:0576-82520290。
各職位招聘的有關信息、報名手續、招聘進展情況等有關具體問題,請與各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直接聯系,咨詢電話詳見附件一。
有關網絡報名系統本身技術問題,請咨詢臺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信息技術科,電話:0576-88511092。
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酌情研究處理。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
臺州市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