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發〔2011〕155號)和《來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來政辦發〔2012〕186號)的有關規定,我市定于2015年6月27日組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918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27日~1997年6月27日期間出生)。中級以上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的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執(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
(七)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崗位詳見《來賓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我區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處罰期未滿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7.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8.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工作經歷、服務期、現役、辭退、工作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5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報考程序
(一)報名。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者登陸來賓人才網(http://www.lbrcw.com)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查詢、繳費、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
1.招聘崗位查詢。各單位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計劃表》。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報考者對崗位資格條件及備注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的,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聯系方式見《計劃表》)。
2.網上報名。報考者在報名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提交報考申請,待資格審查通過后上傳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電子照片(格式為.jpg,大小為30KB以下)。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時,報考者須仔細閱讀、理解崗位資格條件,認真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在網上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準確、有效。因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網上資格審查和面試資格審查、復審不通過等后果的,由報考者自行承擔責任。
報名時間:2015年5月25日8:00~5月31日18:00。
3.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于報名當日起2日內,依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對照報考者申請填報的信息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說明原因。
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5月25日8:00~6月2日24:00。
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限內(2015年5月25日8:00~5月31日18:00),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已通過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因所報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筆試的,接到招聘單位通知后,可于2015年6月10日8:00~6月11日17:3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并于2015年6月11日8:00~6月12日19:00期間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4.開考比例。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1:3的崗位方可開考。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又確因工作急需補缺的崗位,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同級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以下簡稱人社部門)審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批準,方可開考。因無人報考或通過減少計劃招聘人數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而無法開考的崗位統一在來賓人才網公布。
(二)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須在網上繳納考試費100元(50元/科,共兩科)。未按期繳費者視為放棄報考。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員免交考試費,但須先按期繳費,再于6月26日17:00前攜《報名登記表》或《準考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考務部窗口(來賓市綠源路329號)辦理免費手續。證明材料包括:家庭所在縣(市、區)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以上材料需復印件1份,驗原件。
繳費成功后,對無法開考、改報不成功或不改報其他崗位人員,市人事考試中心將按原支付賬號通過網上銀行系統退還考試費。
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5月25日8:00~6月3日18:00。
(三)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繳費成功的報考者,自行從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1份,《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并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中的相關內容。《準考證》須打印出上傳的電子照片,自貼照片無效(嚴禁使用針式打印機打印)。《報名登記表》須由報考者本人簽名確認。打印如遇問題,請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
《報名登記表》、《準考證》是報考來賓市事業單位人員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打印時間:2015年6月20日8:00~6月26日18:00。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1.內容及分值。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每科分值滿分100分。考試內容包括基本的政治、經濟、管理、法律、國情區情等綜合知識,以及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事相關工作必備的基本常識和基本技能等。主要內容如下:
(1)公共基礎知識
政治知識: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毛澤東思想概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黨和國家的發展路線、方針、政策;時事政治等。
經濟知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礎知識;宏觀和微觀經濟、產業經濟等。
管理知識:管理基礎理論;政府職能和公共管理;事業單位管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有關知識等。
法律知識:法律基礎理論;常用法律、法規知識及運用等。
道德知識:思想道德修養、社會公德、職業與職業道德等。
公文寫作知識:公文基本知識、常用公文寫作、常用事務文書寫作、公文處理及相關應用等。
國情區情:國情與廣西區情,涉及社會歷史、地理概況、自然資源、社會發展、主要政策和經濟、發展改革等。
基本常識:人文、科技、歷史、文學、地理、物理、自然、生活百科等常識。
(2)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言語理解與表達:對文字材料的理解、分析與運用。
數量關系: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系和解決數量關系問題。
判斷推理:對各種事物關系進行分析推理。
資料分析:對文字、圖形、表格等各種形式的數據性、統計性資料進行綜合分析與加工處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5年6月27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 15:00~17:00 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兩證不全者,不得進場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考生可登陸來賓人才網查詢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
查詢時間:2015年7月10日起。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市人社局統一劃定,并在來賓人才網公布。
公布時間:2015年7月14日前。
4.照顧加分。
(1)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
(2)服務期滿或服務時間滿一年以上(2014年6月27日前參加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人員加5分(已通過考試等方式成為在職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再享受以上的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提供縣級以上組織、人社、教育、衛生、共青團等相關部門的書面證明原件,于2015年7月2日前直接送達或郵寄到來賓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直接送達以實際送達時間為準,郵寄以郵戳為準。寄送地址:來賓市綠源路329號六樓607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郵編:546100)。
(3)以上兩項可累計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5.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公共基礎知識科目成績+照顧加分。筆試總成績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單科成績達合格分數線以上者方可確定為面試資格審查人選。
(二)面試
1.面試比例。招聘單位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從筆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資格審查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資格審查人選;通過合格分數線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又確需進人的崗位,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同級政府人社部門審核,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方可進入面試程序。面試資格審查人選及無法開考的崗位統一在來賓人才網公布。
公布時間:2015年7月16日前。
2.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人選名單公布后,招聘單位要及時對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內將本人的報名申請材料傳真或郵寄(以郵戳為準)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準考證》、《報名登記表》、畢業證和學位證(2015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就業推薦表,并于7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逾期將視為放棄聘用。)職稱證、執(職)業資格證、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等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復印件各1份。報考者不在規定時間寄送審查材料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出現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放棄面試資格的,可從同崗位筆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放棄面試資格(含放棄遞補面試資格,下同)的考生應提供書面申請,或者由2名工作人員做好電話記錄并簽字確認。
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7月17日~7月24日。
3.確定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即確定為面試人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人社部門審核匯總,報市人社局核準后,在來賓人才網公布。招聘單位同時以書面或電話等方式通知進入面試人員。
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人選公布時間:2015年7月31日前。
4.現場驗證。面試當天,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攜帶全部審查材料原件,經負責組織面試的部門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場面試。驗證時,考生提供的證件及材料原件必須真實可靠,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現證件及材料不齊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由面試組織實施部門取消其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考生自負。
5.面試內容及形式。面試內容主要為崗位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專業知識。根據招聘崗位的需要,可以采用結構化面試、專業技能考評、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方法,主要測評考生的業務素質、專業知識應用和潛在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具體形式由組織實施部門確定。
6.面試的組織管理。市直單位的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縣(市、區)單位的面試工作由縣(市、區)政府人社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各組織單位在筆試工作結束后制定面試工作方案,送市人社局核準后組織實施。
面試考官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委派人員、外單位專家7人組成。招聘崗位專業性較強的,專家成員不得少于2人。考官組成人員須報主管部門核準,并報市人社局備案。面試嚴格執行考官資格制度。未經培訓,沒有考官資格的人員不得擔任面試考官。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考生雙抽簽制度。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場,考生抽簽確定參加面試順序。
面試期間,對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單位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考官、考生和考場工作人員在面試過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學校或單位、籍貫、父母工作單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減面試成績的5%~20%,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面試成績。
7.面試的時間和地點。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書面或電話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錄來賓人才網查看面試公告。
面試時間:2015年8月20日前。
8.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在每個招聘崗位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當天面試結束后,招聘單位應在本單位工作區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試成績及崗位排名。實際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下同)方為合格。考生成績均達不到70%以上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經市人社局批準,報考少數民族、艱苦邊遠地區、緊缺崗位的人員,其面試合格成績可在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的基礎上降低5分。
9.綜合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面試合格成績。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體檢人選。
10.面試組織實施部門要對面試考場的面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錄像資料保存1年以上,以備查看。
11.第二次組織報名面試。參加6月27日全區統一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達到我市筆試合格分數線、未被確定為考核和體檢人選的報考人員,可于9月20日前報名參加我市無人報考或無法開考崗位的面試。第二次面試公告在來賓人才網另行公布。
四、考核和體檢
招聘單位按計劃招聘人數與考核和體檢人選1:1的比例,從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核、體檢人選。相同崗位出現兩人以上綜合成績并列時,則確定面試成績高分者為考核、體檢人選;出現綜合成績和面試成績同時并列時,則確定《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分者為考核、體檢人選;
(一)考核。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或人社部門成立由2人以上組成的考核組,按照《來賓市市直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聘用)考核辦法(試行)》(來政人發〔2007〕40號)的有關規定,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考核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情況。考核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書面考核材料,同時對考核對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二)體檢。市直單位的體檢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縣(市、區)單位由縣(市、區)人社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
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單位提交復檢申請,經主管部門或縣(市、區)人社部門批準后進行復檢。實施單位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體檢和復檢應在來政人發〔2008〕31號文件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
體檢經費由考生本人自負。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困難家庭畢業生免繳體檢費,費用由招聘單位負責。
考核、體檢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可從同崗位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考核和體檢時間: 2015年8月31日前。
五、審批和聘用
(一)招聘單位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經單位集體研究,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報市人社局審核后,在來賓人才網、本單位工作區域或部門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崗位資格條件、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專業及監督電話等。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招聘單位應及時進行復查。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難以查實的,暫緩審批,待查實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報考者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公示時間:2015年9月15日前。
(二)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填寫《來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經主管部門或縣(市、區)人社部門審核,報市人社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
上報審批材料時間:2015年9月25日前。
(三)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初次就業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審批時間:2015年10月20日前。
六、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遇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指定專人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工作。因審查不嚴允許資格條件不符人員參加筆試、面試等環節引發糾紛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審查人員和招聘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四)嚴格按照公開招聘的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參與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等環節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的,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報考者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環節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和《公務員考試錄用筆試考務組織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11〕134號)的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報考者必須誠信報考,有下列行為的,予以相應處罰:
1.所提供的證件及材料不齊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規定的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考試資格;
2.面試資格審查名單發布后,放棄面試資格審查及遞補資格的,取消考試資格;
3.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放棄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首次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不予處罰;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1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2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確定為考核體檢人選后放棄的,2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
4.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
5.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后無故逾期不報到或試用期內放棄的,5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
(七)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有關說明
(一)報考者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來賓人才網發布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應屆畢業生”指2015年畢業或尚在兩年擇業期(從畢業證簽發之日起順延兩年)內,符合崗位條件的畢業生。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
本公告由來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來賓市委組織部:0772-4278960
來賓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72-4278510
來賓市人事考試中心:0772-4271588
監督電話:0772-4278506
附件:
2、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5年版).rar
中共來賓市委組織部 來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