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北京市民政局所屬20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在職人員及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一)北京市民政宣傳交流中心,招聘3人
北京市民政宣傳交流中心為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地處朝陽區工人體育場東路20號。主要負責承擔市民政局交辦的宣傳交流方面的事務性、服務性工作,承擔民政系統對外交流工作,承擔民政系統人事信息系統的維護工作。
(二)北京市民政發展研究中心,招聘2人
北京市民政發展研究中心為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地處朝陽區工人體育場東路20號。主要負責民政事業發展以及民政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的研究工作,承擔民政事業相關研究課題的調研、論證工作,負責收集、整理、編輯民政方面的信息和理論動態,為民政工作和領導決策服務。
(三)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所屬10家福利機構,招聘82人
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將對擬聘用人員統一分配到所屬的10個福利機構:北京市第一社會福利院、北京市第二社會福利院、北京市第三社會福利院、北京市第四社會福利院、北京市社會福利醫院、北京市第五社會福利院、北京市兒童福利院、北京市第二兒童福利院、北京SOS兒童村、北京市養老護理照料示范中心。
(四)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所屬9家殯葬機構,招聘11人
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將對擬聘用人員統一分配到所屬的9個殯葬機構:北京市八寶山殯儀館、北京市聯營公墓管理所、北京市金山陵園、北京市通惠陵園、北京市天慈墓園、北京市朝陽陵園、北京市東郊殯儀館、北京市八寶山人民公墓、北京市西靜園管理處。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和其他不良記錄;
2.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有創新能力及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3.具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和獨立開展工作的能力;
4.社會在職人員限于截至報名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的人員或者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北京市進京落戶條件。
5.招聘工作人員年齡要求詳見《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附件1),年齡截止日期2015年6月1日;
6.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具體條件
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詳見《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附件1)。
三、報名方法及要求
此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15年6月11日至12日(共2天,每天9:00至16:00)。
(二)報名地點:
請根據自己所報的崗位,查看對應的報名地點(詳見附件1)
(三)各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報考人員對招聘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聯系人及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報名及資格審查當天,因各單位均在現場資格審查,不在單位,有問題請提前咨詢。
(四)報名攜帶材料
1.請填寫電子版《北京市民政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打印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4.近期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張;
5.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2015年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畢業院校校級就業主管部門蓋章;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還需提供成績單(蓋教務處章)的原件及復印件;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
6.其它資格證書及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1.請應聘者自行到報名地點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
2.報考人員只能報考本次招聘中的一個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未達到1:3的崗位,則按實際通過人數參加筆試。
3.應聘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辦理手續者取消聘用,應聘者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核內容與方式
考核測評分為筆試、面試。筆試和面試有關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北京市民政局政務網站——北京民政信息網(http://www.bjmzj.gov.cn)。
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60分。筆試成績合格者,按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每個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個別崗位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按照40%、6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面試及綜合成績在北京民政信息網上公示7天。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
五、體檢、組織考察和公示
對考核合格者,將安排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北京民政信息網上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應聘人員應按照局組織人事處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體檢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聘用。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
六、需說明事項
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將對擬聘用人員統一分配到下屬的10個福利機構和9個殯葬機構,報考者在錄取后須服從統一分配。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違反招聘規定,出現提供信息、證件造假或作弊等情況,一經查實將作出嚴肅處理,取消此次報名、考試資格。
從資格審查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現場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監督電話:65395411
附:
1.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rar
2.北京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北京市民政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