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校發展需要,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及《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9號)文件精神及有關要求,并經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博士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人員。
一、招聘人數及條件
2015年共招聘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人員80人。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見附件1(《海南師范大學2015年招聘博士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人員一覽表》)
二、報名
2015年12月31日前可通過電子郵件報名,由我校人事處受理或直接與二級用人單位負責人聯系。
三、資格審查
招聘信息對外公開發布,根據不同崗位的實際情況與應聘人員情況,由相關二級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并提出考核人選,在學校人事處的指導監督下,分崗位、分批次組織安排考核及后續工作。
四、考核
此類人員采取考核方式進行招聘。由各二級單位的領導、副高職稱以上教師以及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5人或7人的考核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以面試和試講的方式進行,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重點考核應聘人員適應崗位的能力。如應聘人員人數不構成競爭比例的,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人數的考官投票同意,方可進行考核方式的招聘。
五、體檢
根據考核結果提出擬聘人選(按照1:1的比例確定)并組織通知安排體檢。體檢由學校統一安排,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據考核情況,經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并經黨委會確定擬聘人選,并在學校網站上公示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結果無異議后,學校分批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及其他相關材料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學校通知辦理報到相關手續,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海南師范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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