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明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共服務崗位工作人員的不足,經市人社部門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無違法違規行為;
2、具有本科以上文化;
3、身體健康,年齡30周歲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
4、符合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基本條件,屬于就業援助對象。
三、崗位職責
1、負責安全監管局行政服務窗口面向社會的服務工作;
2、做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輔助工作;
3、協助做好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及日常工作文件資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四、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下午18:00截止(工作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明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政務中心大樓14樓1433室,電話:8023750)。
3、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明光市就業失業登記證及以上證件復印件、3張2寸近期同底照片。
五、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結束后,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會同市人社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公益性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名資格。
六、考試、考察事宜
1、根據報名情況決定是否組織考試。報名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數1:3的,不進行考試;報名人數超過招聘人數1:3的,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會同市人社部門組織考試。
2、考試采取筆試方式,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限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
3、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察。報名人數少于招聘人數3倍的(含3倍),直接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考察;報名人數超過招聘人數3倍的,通過考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被考察人員。如有多名人員成績相同的,則對相同分數人員進行面試確定被考察人員。考察工作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益性崗位招聘領導小組組織,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遵紀守法等情況。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結束后,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益性崗位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明光市政府網和明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3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研究決定聘用,分配到相關崗位工作,并辦理聘用手續。凡不服從工作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對考察、公示、聘用期間出現缺額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聘用人員管理和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與明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簽訂公益性崗位用工協議,協議簽訂方式為一年一簽,聘用最長期限為3年。聘用人員勞動報酬參照明光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的通知》執行,基本工資不低于1600元(包括公益性補助),辦理職工養老、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項保險。
九、紀律要求
1.招聘工作期間,在發出考試及其他通知的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
2.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
3.從事招聘工作人員與考生有回避關系的應實行回避。對應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過程中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