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寧波市經信委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市經信委直屬事業單位寧波市智慧城市規劃標準發展研究院、寧波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和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智慧城市規劃標準發展研究院是全國首家官方智慧城市專業研究機構,是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的財政全額補助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行政副局級,主要從事寧波智慧城市發展戰略研究、規劃編制、標準與法規的研究和項目決策咨詢等工作,為市委、市政府對全市智慧城市建設進行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同時面向全國,為各行業、部門提供決策咨詢服務的專業研究機構。
寧波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寧波市工業經濟發展研究所)于2013年3月經寧波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建立,2013年12月經批準增掛寧波市工業經濟發展研究所牌子,實行二塊牌子,一套班子,是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的財政全額補助純公益類事業單位, 機構規格為行政正處級。主要工作職責:綜合推進和協調全市政府服務企業工作,承擔中小微企業服務平臺網絡體系建設,承擔全市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運行監測工作;承擔全市工業經濟發展研究,分析研究全市工業發展重大問題。
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是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下屬準公益類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形式為差額撥款,機構規格為行政正處級。主要承擔為我市信息化公共平臺、重大項目的建設提供技術支持,承擔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工作,開展信息安全測評、評估、咨詢、認證及開展信息化咨詢、培訓、論壇等信息技術應用推廣服務。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單位 |
招聘 崗位 |
崗位 類別 |
人數 |
崗位 職責 |
招聘專業及 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寧波市智慧城市規劃標準發展研究院 |
研究人員 |
專業 技術 |
2 |
負責智慧城市研究 |
本科階段為經濟學、經濟與貿易、數學、電氣、電子信息、自動化、計算機、管理科學與工程、物流管理與工程、電子商務類專業,研究生階段專業不限;或者本科階段專業不限,研究生階段為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數學、信息與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科專業。 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全國 |
年齡35周歲以下,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
寧波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
企業管理 |
專業 技術 |
2 |
經濟運行監測 |
本科階段為工學、數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學科門類專業,研究生階段為財政學、統計學、企業管理、技術經濟及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金融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含:勞動法學、社會保障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專業; 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浙江省 |
年齡30周歲以下;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
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 |
經濟信息 |
專業技術 |
1 |
信息化咨詢。 |
計算機技術及應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生物材料工程、計算機信息管理、信息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信息管理與技術、信息資源管理、管理科學、工商管理、金融學專業;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
寧波 市 |
年齡35周歲以下。 |
備注: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還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憑學校就業推薦表和學生證報名,且須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國外(港澳臺)留學回國(境)人員可參加本次招聘,專業以所學課程為準;已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憑認證書報名;未取得的憑國(境)外畢業院校學籍證明報名,且須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認證書,未取得的不予錄用。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13日17時。
2.報名辦法:本次招聘采用郵箱報名+現場資格復審辦法。
報考者,登錄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寧波市經信委網站(http://www.nbeic.gov.cn/)通知公告欄,下載并填好報名表,在規定時間內將填好的報名表發送給各招聘單位,郵件主題請注明“報考崗位+姓名”。寧波市智慧城市規劃標準發展研究院,發送至nb ascdbgs@126.com。寧波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發送至nbzxqf@163.com。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發送郵件至nbxxhfw@163.com。發送郵件后,請報考人員電話聯系招聘單位確認。2015年9月14日-9月15日招聘單位將對報考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向初審未通過者說明理由。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提供信息不全或與報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只能報考1個崗位,多崗位投報者不予通過資格初審。
3.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4.各招聘單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名單將于初審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經信委網站通知公告欄上公布,之后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在接到電話通知后到招聘單位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寧波市智慧城市規劃標準發展研究院的研究人員崗位、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的經濟信息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寧波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的企業管理崗位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筆、面試均由市經信委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知應會知識或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如果出現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的筆試成績相同,可并列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7個工作日在寧波市經信委網站上公布。同時招聘單位將通過電話方式通知進入面試的考生參加資格復審。
2. 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在電話通知規定的時間攜帶報名表一式兩份、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簿、畢業(學位)證書(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還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憑學校就業推薦表和學生證報名;國外(港澳臺)留學回國(境)人員還未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憑國(境)外畢業院校學籍證明報名)、勞動合同(或養老交費憑證)和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招聘單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其中寧波市智慧城市規劃標準發展研究院的研究人員崗位、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的經濟信息崗位,如果因未參加資格復審或書面確認放棄導致面試名額空缺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并參加資格復審。
各招聘單位資格復審的地址和聯系人:
寧波市智慧城市規劃標準發展研究院,寧波市高新區光華路299弄19號C9座17層,咨詢電話:0574-89077606,聯系人:陳老師。
寧波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寧波市行政中心2號樓350會議室;咨詢電話:0574-89183416,聯系人:應老師。
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寧波國家高新區創苑路750號寧波市軟件園B座3樓,咨詢電話:0574-87803191、87911586,聯系人:俞老師、林老師。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電話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寧波市智慧城市規劃標準發展研究院的研究人員崗位、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的經濟信息崗位因此出現的面試空缺入圍名額不再遞補。
3.成績
寧波市智慧城市規劃標準發展研究院研究人員崗位、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經濟信息崗位的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
寧波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企業管理崗位的考試總成績即為面試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
面試成績及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將于各招聘單位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在寧波市經信委網站通知公告欄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寧波市經信委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屬于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擬錄用人員,須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屬于國外(港澳臺)留學回國(境)的擬錄用人員,須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未取得的不予錄用。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9186467。
附件: 1. 寧波市智慧城市規劃標準發展研究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 寧波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報名表;
3. 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報名表
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