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城市市容管理,吳中區城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市容管理員。相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條件
1、男性,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文化;
2、家庭住址為吳中城區(長橋街道)或附近地區;
3、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性強,品行端正,熱愛城市管理工作;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5米及以上,無生理缺陷;
5、復員退伍軍人優先,條件可適當放寬;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過治安處罰及以上處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公安、交巡警、城管等單位清退的;
(4)其他不宜進入城管的。
二、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9月19日。
2、報名地點:城區政法辦三樓會議室(長興街118號,吳中實驗小學對面城區綜治樓三樓)。
3、注意事項:報名者填寫《報名登記表》,攜帶本人戶口簿(房產證)、身份證、學歷證明、退伍證、黨員證明等相關證件(以上證件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報考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錄取資格。
三、招聘程序
1、考試:條件符合者將通知參加筆試,根據測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進入面試。筆試、面試合格線為60分,最后按總成績(筆試40%+面試成績60%+加分分值)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人員。
加分事項:退伍軍人、黨員、全日制學歷為本科的,分別加分2分、1分、1分,累計不超過4分,加分分值計入總成績。
2、體檢、政審:進入體檢的人選根據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查。因考生體檢、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3、公示:政審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
四、錄用
錄用人員為企業性質,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合同期一年,按規定交納社保和公積金,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況由雙方約定是否續簽。聘期內如有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嚴重違反聘用合同行為的予以解聘。
本《簡章》由吳中區城區政法辦負責解釋。咨詢電話:13812795662。
蘇州市吳中區城區政法辦公室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八日
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