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經研究決定,深圳市坪山新區發展和財政局擬面向深圳市內公開選調公務員3名(選調職位詳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任職位
深圳市坪山新區發展和財政局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或科員。
二、選調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此次選調公務員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時間計算截止至2013年9月30日);
(四)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
(五)全市各級黨政機關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現任職務為正科級及以下;
(六)具有選調崗位所需的業務能力,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七)上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八)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及紀檢機關和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
2、受黨政或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職位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的。
三、選調程序與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報名時請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新區發展和財政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見附件2);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和學位證書。均需查驗原件、保留復印件;
(3)現職務任免審批表和《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2、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0日17時止。
3、報名地點:坪山新區新區管委會辦公大樓712室,聯系人:唐牧,電話:0755-84622625,13725581568;賈婉婷,電話:84622845,15986709240;郵箱:723437750@qq.com。
(二)考試
考試形式包括筆試、面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組織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工作。
(四)確定擬選調人選
綜合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選調人選,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及任職手續。
附件:1、深圳市坪山新區發展和財政局公開選調公務員
職位表
2、深圳市坪山新區發展和財政局公開選調公務員
報名表
深圳市坪山新區發展和財政局
2013年9月17日
2013下半年職位發財局選調公務員職位表.xls
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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