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慶市公開遴選公務員暫行辦法》(渝人社發〔2012〕24號)和《墊江縣干部調配工作暫行辦法》(墊江委發〔2014〕11號)相關規定,制定本簡章。
一、遴選名額
本次公開遴選行政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19人,具體職位、資格條件等見附件1。
二、遴選范圍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
行政崗位為本縣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事業崗位為本縣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崗位為本縣在編在崗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2年選派大學生“村官”可報考,但須在轉正錄用手續辦理完畢后再完善調動手續。
(二)資格條件
1﹒具有履行遴選職位相應職責所需要的良好思想、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2﹒具備擬任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工作經歷及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9月13日);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報名人員不得報考遴選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在試用期內的;
(2)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近5年內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5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報名地點
墊江縣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訓科(桂陽街道月陽路勞動小區內辦公樓313房間)。
聯系人: 肖向前
聯系電話:74688766
(三)報名手續
1﹒報名時須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2張;
3﹒工作單位出具的基本情況證明材料(包括參加工作時間、現工作崗位、相關工作經歷、政治面貌等);
4﹒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參加遴選的意見(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5﹒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遴選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簡章規定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填寫《墊江縣2015年縣級機關事業單位調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五)領取準考證
應試者憑本人身份證于2015年9月15日15:00—17:00到墊江縣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訓科(313室)領取《準考證》。
四、筆試
遴選職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應達到1:2,如達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取消該崗位遴選。
(一)筆試科目
1﹒筆試公共科目100分:行政崗位、參公事業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事業崗位為《綜合基礎知識》。
2﹒筆試專業科目100分:具體考試科目見附件1。
筆試成績=公共科目×40%+專業科目×60%,未加試專業科目的崗位筆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
(二)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三)筆試時間2015年9月16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五、面試
(一)面試對象的確定,按各崗位擬遴選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出現成績并列時,則一并進入面試。
(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四) 面試成績:面試總分值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輪遴選程序。
六、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七、考察
根據遴選人數,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若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由遴選部門負責考察,考察內容為復查本人報考資格條件及德、能、勤、績、廉表現與遴選職位的匹配度等。考察不合格所缺人員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確定擬遴選人員和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由遴選單位提出擬遴選人員名單。擬遴選人員名單公示3個工作日。
九、辦理調動手續
對考察合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遴選人員,由縣組織人社部門按程序和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
十、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嚴格執行干部人事紀律,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報名參加遴選考試人員,無正當特殊理由不得放棄遴選各個環節,否則將記入個人誠信記錄,五年內不允許參加縣內遴選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