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晉人字[2008]118號、《關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5]14號)及有關規定要求,山西省林業廳所屬事業單位山西省林業科學研究院公開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1.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2014年及2015年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林業科學研究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具有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有志長期從事林業科研工作。
4.具備與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學術水平、創新能力。
5.身心健康,能夠勝任林業科研工作。
6.不得招聘的對象: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2)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3)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崗位要求(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查詢
招聘信息可在以下網站查詢: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www.sx.hrss.gov.cn);
山西省林業廳(www.sxforest.gov.cn);
山西省林業科學研究院(www.sxaf.ac.cn)
咨詢電話:0351-7233943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法: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5年9月21日(星期一)至2015年9月25日(星期五)。
3.報名地點:山西省林業科學研究院(具體地址為:太原市新建南路95號林業大廈四樓會議室)。
4.報考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確認:
(1)從山西省林業廳、山西省林業科學研究院網站下載并填寫的《山西省林業廳公開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報考人員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報名須使用二代身份證,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應聘者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定向、委培的畢業生,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及學位認證證明、相關資格證書、證明以及主要科研成果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本人博士論文或公開發表的論文一篇。
5.經現場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確認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考核程序。參加考核的人員名單及時間地點將在山西省林業廳、山西省林業科學研究院網站公布。逾期未到者,視為棄權。
6.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核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三)考核
考核以面試的形式進行。考核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對應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了解,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專業知識、科研能力)以及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溝通能力、儀表禮儀舉止等。并通過查閱檔案、填報考察表、個別談話等形式進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考核細則另行規定)。
考核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下,由山西省林業廳組織,山西省林業科學研究院具體實施。考核組人員由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并進行封閉管理。考核組人員若與考核對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體檢
根據考核成績,按照1:1比例,對考核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及地點將在山西省林業廳、山西省林業科學研究院網站公布。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應聘人員考核和體檢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小組審核,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
(六)公示
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有關規定,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進行監督,對發現的違紀行為將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
監督電話:0351-7250692,0351-7332526。
山西省林業科學研究院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