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充工作人員,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有關規定,羅湖區土地整備中心(區物流辦)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4名職員,具體崗位參見《羅湖區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選聘職員職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符合深人社規〔2012〕16號規定的職員應聘基本條件;
2.符合本公告及《職位表》規定的資格條件。
(二)有關要求
1.關于報考專業
(1)應聘人所學專業須與《職位表》要求一致;
(2)所學專業須與《職位表》規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
(3)本公告所稱畢業生均指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并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的畢業生,此類人員考試入圍的,報到時必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
2.招考相關資格截止2015年8月31日。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10年8月以來參加本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其他屬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應聘的。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
1.時間: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30日上班時間接受報名。
2.地點:羅湖區湖貝路1030號二樓,聯系人:黃小姐,陳小姐,聯系電話:82209679,82259653。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審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應聘條件。資格審查合格的確定為考試候選人,并由招考組織單位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報名資料由招聘單位留存。應聘人須提交如下資料:
1.《羅湖區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選聘職員報名登記表》(原件,見附件2);
2.身份證或戶籍本(復印件,驗原件);
3.提供學位學歷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4.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原件,見附件3。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須書面聲明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6.證明應聘人符合崗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7.與職位要求相關證明;
8.業績、獲獎、任職經歷等證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三、考試
(一)方式和內容
由招聘單位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
(二)時間和地點
1.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結果公布
根據面試結果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面試結果和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之后2天內在深圳市羅湖區電子政務網首頁—政務公開—人事信息—招聘錄用欄目公布。
四、體檢
體檢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五、考察和公示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
擬聘人員報區人力資源局資格復審通過后在深圳市羅湖區電子政務網站公布,公示時間為7日。
六、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試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時間向區組織人事部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經公示,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用人單位為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并在公示結束后3個月內備齊規定資料報羅湖區人力資源局備案。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八、招考查詢網址
深圳市羅湖區電子政務網站
http://www.szlh.gov.cn/main/
深圳市考試院網站
http://www.testcenter.gov.cn/ksyweb/#&panel1-1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羅湖區土地整備中心(區物流辦)負責解釋。
附件:1.羅湖區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選聘職員職位表;
2.羅湖區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選聘職員報名登記表;
3.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
深圳市羅湖區土地整備中心(區物流辦)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