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根據中共長春市委辦公廳、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長辦發〔2015〕9號)以及國家、省有關規定,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春市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朝陽區所屬11家事業單位2015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11家事業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18名,具體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初級崗位,35周歲以下(1979年10月12日至1997年10月12日期間出生);中級崗位,40周歲以下(1974年10月 12日至1997年10月12日期間出生)。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3.在讀的非2015年中、高等院校畢業生(2016年1月1日后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5年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長春市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連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3日—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報名地點:長春市朝陽區前進大街1855號(朝陽區人民政府辦公樓457室)。
聯系方式:朝陽區人社局0431-85109299
(三)報名要求
報名者須填寫《2015年長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份(可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由報名者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到現場報名,在職工作人員報名的,需提供本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上材料需復印件一式三份,3張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5年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資格審查及繳費
在報名的同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區人社局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過程始終,哪一環節出現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的,都將被取消應聘或擬聘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現場進行繳費,繳費標準為85元/人。
(五)準考證發放
對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由長春市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制發《準考證》。
1.發證時間:2015年10月28日上午9:00時—11:30時,下午13:00時—16:30時。
2.發證地點:長春市朝陽區前進大街1855號,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辦公樓457室。
考生要在規定的時限內領取《準考證》。在領取《準考證》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未在規定的時限內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招聘方式及人選確定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工作由長春市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5年10月31日9時至11時。
3.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不得作為面試人選。
4.成績查詢:2015年11月3日查詢成績。考生可登錄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網站查詢。未及格人員的成績不在網站上公布,考生可撥打0431-85109299查詢。
(二)面試
招聘面試工作由長春市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整個面試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由長春市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通知。參加面試的考生需繳納考務費80元/人。
面試人選的確定。面試人選應在同一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人數1:5比例確定,1:5比例以內且成績相同的和不足1:5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不得作為擬聘人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確定擬聘人選
擬聘人選從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面試成績相同的,進行下一輪面試。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五、體檢、考核和公示
體檢工作由市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的,對擬聘人選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核均合格的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體檢、考核和公示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人員名單報長春市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反映有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
被聘用人員一律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招聘崗位,本人所學專業要與公告中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一致。
2.報名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報名信息,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3.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4.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辦任何培訓班。
5.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以及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單位和工作人員,必須對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給予嚴格保密。
6.考生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八、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1.本次招聘公告的發布網站為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 //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http://www.jlzkb.com)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
長春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ccrjk.com)
2.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為
長春市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ccchaoyang.gov.cn)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431-85109359(長春市朝陽區衛生局)
0431-85109007(長春市朝陽區農業局)
0431-85109299(長春市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仲裁及監督舉報電話:0431-88521577(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考核培訓處)
2015年長春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rar
2.《2015年長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長春市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