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中共南充市委組織部、中共南充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解決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就業問題的通知》(南組通字〔2014〕75號)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擬面向服務蓬安縣基層項目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公開招聘2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2015年9月30日前已滿一個服務期及以上、考核合格仍在我縣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服務人員,且未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或聘用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并完全符合本公告其他條件和要求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 6 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川人發〔2006〕34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5)已通過考試、考核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6)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公開招聘單位、崗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詳見附件1《蓬安縣2015年面向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僅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報名,報名地點在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報名時間為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18∶00。逾期不再補報。
(一)報名
1、明確要求。考生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
2、報名注意事項。考生報名時要認真填寫《蓬安縣2015年面向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3、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報考者本人須提交以下資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3張;
(3)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4)服務主管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和有無違反報考相關規定的證明。
4、考生必須準確、真實、完整地填寫報名信息。報名結束后,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應聘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嚴格審查,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報考資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提供虛假證件、證明(資料)的,一律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二)開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文件要求,結合蓬安縣鄉鎮事業單位實際,筆試開考比例(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
(三)崗位調整
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調整的情況,于2015年10月27日在蓬安縣門戶網上向社會公布。
(四)繳費和領取準考證
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川價費[2003]237號)的規定,參加筆試的考生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面試考生交面試費80元。筆試考試費、面試費、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于2015年10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在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領取筆試考試《準考證》。考生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考,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一)成績計算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成績的計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生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二)筆試
1、筆試時間:見準考證。
2、筆試范圍:綜合知識為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參考教材)。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由中共蓬安縣委組織部、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考試后5個工作日內在蓬安縣門戶網公布,報考者請自行登陸網站查詢。對筆試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于筆試成績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向中共蓬安縣委組織部、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在查分結束后2日內在蓬安縣門戶網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5年9月30日,具體加分計算辦法詳見本公告第五條中的考試成績計算公式。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資格初審時帶由鄉鎮黨委出具的證明材料、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等材料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參加審查。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且責任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進行加分。
(三)面試
1、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2、面試主要范圍:結構化面試的主要范圍為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和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等方面。
3、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根據各具體招聘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
4、面試入圍資格審查時間。面試資格審查由中共蓬安縣委組織部、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于面試前3天由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蓬安縣門戶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獲得面試入圍審查資格的人員請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手續: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2)筆試《準考證》原件(面試時仍須攜帶)。
(3)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
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中因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以及因缺少面試資格審查公告要求的證件和沒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自動放棄其面試審查資格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審查(因遞補者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一并確定為遞補人員)。依次等額遞補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人員,由中共蓬安縣委組織部、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報考者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并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了面試費的面試人員,由中共蓬安縣委組織部、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給面試通知書。
5、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證件不齊備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作放棄面試資格處理。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6、面試過程。面試開考后,若實際參考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額的,考試仍然有效,但考生的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7、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四)考試總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中共蓬安縣委組織部、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蓬安縣門戶網站公示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加分、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
六、體檢及資格復審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因考試總成績相同影響人員取舍的,按以下辦法確定體檢人員:采取兩科考試的,按第2科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如第2科成績也相同的,則采取加試辦法確定體檢人員,將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另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在選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于體檢前三天在蓬安縣門戶網上公告。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七、考察
由中共蓬安縣委組織部、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對擬聘人員的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工作作風、為群眾服務的意識和能力、群眾公認度和廉潔自律情況等方面進行考察。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辦理聘用手續
(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員名單在蓬安縣門戶網上公示7天(節假日順延),公示無異議人員確定為聘用對象。公示期內若有以真實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且經調查屬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
(二)辦理聘用手續
報考鄉鎮農業服務中心、鄉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綜合管理崗位的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自主選擇聘用單位。選崗時間另行通知。
選崗結束后,通過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取得聘用人員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及上編等手續。
用人單位憑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書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
九、待遇與管理
1、本次屬編制內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聘人員試用期一年。
2、被聘人員一律實行以崗位管理為基礎的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3、被聘人員的流動管理按《蓬安縣人事調配工作試行辦法》(蓬委發〔2014〕45號)執行。
十、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特別提示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指定發布網站是蓬安門戶網(http://www.pengan.gov.cn/)。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報考者不在《公告》規定時間內查閱考試動態,導致本人不能參加招聘各環節考試、體檢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十二、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縣委組織部 0817—8603880
縣人社局 0817—8607896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 0817—8622432
1.2015年蓬安縣面向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招聘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rar
2.2015年蓬安縣面向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招聘報名表.rar
中共蓬安縣委組織部 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