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臨汾市古縣農業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解決我單位工作人員不足的問題,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全面實行公開招聘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2〕53號)和《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對<古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核準申請的批復》(臨人社函〔2015〕238號)等文件規定,經有關部門批準,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參照《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采取公開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嚴密組織,嚴格操作,確保整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
招聘單位及計劃:
招聘單位:古縣農村經營管理站。
招聘計劃:共計2名。
三、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2015年12月底以前畢業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高校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含方向)、執業資格及實際工作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的有關規定,本次招聘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人事、紀檢監察、職工代表及有關專家組成,負責對招聘工作的具體實施,縣人社局負責指導監督。采取公開考試和考察的辦法,按照公布招聘信息和資格條件、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11日—11月13日下午18:00前。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古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大廳。
4.提交報名申請及有關材料: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須持以下證件及有關材料(證明)申請報名。
(1)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戶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指定學歷認定查詢網站的學歷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一份。
(3)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4張(同一底版,背面注明姓名、報考崗位、序號等信息);
(4)未就業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檔案在本單位托管);已就業人員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退伍證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5)所報崗位具備條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6)招聘崗位有從業資格要求的,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
5.報名表的填寫:考生在古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uxian.gov.cn/index.html)下載《古縣農業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該表必須由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并簽訂誠信承諾書。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所學專業必須與所報崗位專業相符。
6.資格審查: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組成資格審查組,按公布的招聘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和提供的相關證件及有關材料(證明)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時,報考人員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審查通過后的信息不得變更。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處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其他按規定不得報考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得報考。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二)《準考證》的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本次考試在縣招聘領導組的領導下、縣人社局的指導監督下,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試分筆試、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公開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經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綜合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面試成績再出現并列,采取加試(面試)辦法確定進入下個環節人選。報名人數如果達不到崗位需求人數3:1比例的由招聘領導組視情況研究取消招聘崗位或降低開考比例,并報市人社局批準。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筆試的命題及閱卷工作,筆試考場的安排及組織。縣人社局負責指導監督。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合格分為6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等;《專業測試》包括公文寫作常識、言語理解與表達等所聘崗位需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等要求按時參加筆試。本次考試無指定復習用書。筆試成績將在古縣電視臺、古縣人民政府網站適時公布并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制定,經縣招聘領導組審核批準,由縣人社局負責指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1)面試對象的確定:筆試結束,根據筆試成績及格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依招聘崗位分別排序,原則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個別崗位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筆試成績及格線以上人員為參加面試對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考生經本人確認自動放棄者、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該崗位面試人員不再遞補。
(2)面試內容及標準:參加面試的考生,按規定時間在規定地點統一進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面試結束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招聘崗位分別排序確定名次。
面試內容重點測試應試者的專業理論知識、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等綜合素質。具體面試工作另行安排。
(3)面試考官的組成:為確保面試工作的公正、科學,擬分崗位成立若干個考官組。每個考官組7人,由有關方面人員和專家組成,其中招聘單位參加面試考官人數不得超過一人。每個考官組設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組面試工作。
3.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原則的招聘崗位,擬聘人員綜合成績須達到70分。
(四)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照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照行業體檢標準執行,無行業體檢標準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作自動放棄體檢及招聘資格;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以上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審請復查,經招聘領導組同意后,在另一醫療機構組織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遇有疑難問題,需要組織會診時,承擔復檢的醫療機構應組織相應專家進行會診,做出結論,確保體檢結果客觀、公正。
體檢在人社部門的指導監督下,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招聘崗位的要求,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考察方案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制定,報招聘領導組核準后組織實施。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及有關政策規定,經縣招聘領導組審查同意后,確定擬聘用人員,統一在古縣電視臺、古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
公示發現問題經查證屬實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聘用資格。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滿,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提交縣招聘領導組研究同意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縣人社局核批,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人社部門辦理聘用合同登記,確定人事關系。
2.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按規定一律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員享受應聘事業單位所在崗位全部待遇。逾期不簽聘用合同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有關要求
1.按照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27條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要嚴格按回避政策規定實行回避。不按規定回避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報考人員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保證整個招聘工作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在工作中,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招聘事業單位將自覺接受縣人社部門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充分發揮紀檢、監察股室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招聘工作的全程監督。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招聘工作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
3.招聘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招聘范圍,改變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追究相關責任。明確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嚴格按程序辦事,切實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特別做好考試試題和命制有關材料的保密工作,杜絕一切泄密事故,保證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4.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招聘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按自動放棄資格處理。
七、組織機構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進行,根據工作需要成立古縣農業委員會公開招聘領導組。
組長:樊海云(農業委員會主任)
副組長:崔國宏(農委黨支部支部書記)
成員:黨紅霞(農業委員會紀檢組長)
孟慶寶(農業委員會副主任)
劉春紅(農業委員會副主任)
李紅蓮(農業委員會總農藝師)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崔國宏(農委黨支部支部書記)
辦公室成員:黨紅霞(農業委員會紀檢組長)
馮碧松(農委辦公室副主任)
劉兆紅(農委系統黨委辦主任)
辦公室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遇到重要情況,及時向古縣農業委員會公開招聘領導組報告;本方案由古縣農業委員會公開招聘領導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古縣農業委員會公開招聘領導組研究決定后上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
咨詢電話:古縣農業委員會0357—8322586
監督電話:0357—8322373
附件1:2015年古縣農業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招聘計劃表.rar
附件2:古縣農業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ar
特別聲明:
1、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招聘領導組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本公告未經允許嚴禁轉載,如經發現,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嚴厲查處。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