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15年專項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恩施州人社發(fā)〔2015〕8號)精神,現將我縣2015年補充專項招聘衛(wèi)生計生事業(yè)單位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宣恩縣椿木營鄉(xiāng)衛(wèi)生院臨床醫(yī)生 2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詳見附件《宣恩縣2015年補充專項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宣恩縣2015年補充專項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在人社部門網站發(fā)布7個工作日。
(二)組織招聘
本次補充專項招聘采取集中統一招聘的方式進行。在縣內集中統一組織報名。一個崗位只有1人應聘的,由用人單位組織面試確定擬聘對象,若一個招聘崗位有2人以上應聘的,由縣人社局以考試的方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對象。報名時應聘人員需提供個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三)體檢
擬聘對象由縣人社局集中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人部發(fā)〔2005〕1號、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執(zhí)行。因考生體檢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專項招聘崗位參加測試的人員中按成績依次遞補。
(四)考核
考核的重點是擬聘人員的職業(yè)道德、思想作風、學習態(tài)度、學習成績、工作實績,在學校和社會上的表現以及是否有違法違紀行為等。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專項招聘崗位參加測試的人員中按程序依次遞補。
(五)確定擬聘對象并公示
根據考核情況確定擬聘對象,報州人社局備案,并在恩施州人社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后發(fā)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行為的,取消相關人員的受聘資格。
(六)備案及聘用
專項招聘工作完成后,將專項招聘工作實施情況報告、《擬聘人員備案名冊》報州人社局備案。對專項招聘的人員實行崗位聘用、合同管理。專項招聘人員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5年以上的承諾協議。
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