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惠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外聘用人員(屬于政府購買服務的人員,合同聘用管理)。招聘辦法及薪酬待遇根據《惠州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惠府辦【2014】13號)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公訴科書記員助理1名。
二、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愿意履行檢察機關的責任和義務;
3、身體健康,能勝任所聘崗位工作;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法律本科學歷(學士學位);
5、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無刑事犯罪和被開除公職記錄;
7、戶籍地不限。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惠州市人民檢察院一樓(江北三新南路10號),逾期不予受理。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惠州市人民檢察院招聘書記員助理報名表》一式2份;
(2)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1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大一寸彩照3張。
四、招聘程序
1.筆試
筆試命題:筆試主要是對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能力知識的測試,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發放的《筆試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持有效身份和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考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在市人社部門及本院網站上公布。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含并列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未達到該科總分60%的,不得列為面試對象。面試人數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試題由人社局考試中心提供。
3.確定體檢對象及體檢
(1)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60%、40%計算,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的,從總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體檢由我院組織,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市院協調有關部門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考察中如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瞞報個人真實情況或者存在有其他影響聘用情形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或者個人放棄聘用的按分數從高至低進行遞補。
5.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在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州市人民檢察院網站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
6.工資待遇及聘任方式
(1)工資待遇:公開招聘的編外聘用人員納入勞動合同管理,薪酬待遇按照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的有關規定和惠州市人民檢察院編外聘用人員現行工資制度執行。不提供住宿。
(2)聘任方式: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首次合同期為一年,合同期滿后考核合格的可續簽合同。
7.其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1、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參加面試、體檢的或者擬聘用人員未按規定辦理手續的;
2、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
3、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本公告由惠州市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惠州市人民檢察院政治處0752-2827384
監督電話:惠州市紀檢監察部門派駐紀檢組0752-2827359
市人社局勞動關系科0752-2789348
惠州市人民檢察院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