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我局水務一體化工作,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決定面向高校招聘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報名條件、報考專業
1.本次招聘面向全國高等院校2016年全日制應屆碩士及以上畢業生,戶籍不限。
2.專業要求:水土保持相關專業;
3.報名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聯系方法
本次招聘報名自公告發布之日至12月31日期間進行。有意者可將個人簡歷發送至電子信箱 ksweihong@163.com,或郵寄至昆山市水利局組織人事科(前進西路86號) ;招聘咨詢可致電昆山市水利局組織人事科,電話:0512-57561670。
三、考核招錄程序
1、報名。通過電子郵箱、傳真、郵寄等方式遞交本人報名材料。報名人員應準確填寫個人資料,信息不實者視為報名無效。注:報名須提供①身份證②學生證③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④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⑤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⑥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1張。
2、面試。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直接進行面試考核。招聘單位對報名資料進行審核,組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參加面試考核。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小數,第二位四舍五入。
3、體檢。進入體檢的人選在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4、考核和資格復審。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核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如需要遞補,可以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5、錄取和聘用。擬錄取人員名單進行公示,由招聘單位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的相關手續。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錄取人員的聘用手續和用工管理按有關規定執行。
6、紀律與監督。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 0512-50129122。
特此通告。
昆山市水利局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