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社擬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現依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規定, 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河源日報》創刊于1994年1月1日,是中共河源市委機關報,正處級單位,現設有全媒體管理中心、采集中心、發布中心、產業中心、地方中心、財務審計中心等部門。
二、招聘崗位、崗位職責和崗位待遇
(一)招聘崗位(見附件)
(二)崗位職責
從事報社新聞采編,廣告營銷、經營管理等工作。
(三)崗位待遇
執行國家、省、市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
三、招聘條件
1、身體健康;
2、品行端正;
3、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5年12月15日—1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河源日報社人力資源部(地址:河源市沿江東路河源日報社6樓)。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者持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工作經歷單位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張,填寫并遞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可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上下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經審核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發給準考證。每位報名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相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時間和地點、考試方式和范圍、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
1.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方式和范圍。
1、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2、筆試的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試用書。筆試命題和評卷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省有關機構實施。筆試工作由河源日報社組織實施。
3、面試。
面試題目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省有關機構命制。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工作由河源日報社組織實施。
(三)面試人數的計算方法
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招聘職位的擬聘人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考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考試人數確定。
(四)成績計算方法
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最終成績,最終成績相同者,依次以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成績高低確定名次。最終成績合格線為60分。
(五)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1.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3.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最終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河源日報社組織到市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河源日報社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七、聘用人員名單的公布方式、咨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
(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二)咨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3386820。
八、聘用
擬聘人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的聘用合同。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