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單位簡介
河源市旅游服務中心、旅游培訓與導游服務中心是經河源市編委批準成立,隸屬河源市旅游局的正科級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由市財政核撥。河源市旅游服務中心、旅游培訓與導游服務中心主要職責為協助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旅游行業管理與質量規范的服務性、咨詢宣傳和承擔對旅游從業人員培訓與社會導游人員的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和資格條件、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一)招聘崗位名稱和資格條件
崗位 |
招聘單位 |
招聘職位 |
招聘人數 |
招聘條件 |
1 |
河源市旅游服務中心 |
管理崗位九級職員 |
1 |
具有國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漢語言、漢語言文學專業;能勝任游客和市民全天候電話咨詢、受理旅游投訴、開展夜間及節假日值班和市場檢查工作。 |
2 |
河源市旅游培訓與導游服務中心 |
管理崗位九級職員 |
1 |
具有國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不限專業。 |
崗位1:從事旅游行業管理與質量規范的服務性工作,開展全天候電話咨詢、受理游客投訴,夜間及節假日值班和市場檢查工作;崗位2:承擔對旅游從業人員培訓和社會導游人員的管理。(三)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招聘人員為事業單位財政核撥編制,執行國家、省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
三、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職業道德;
3.具有國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學歷;
4.年齡要求:28周歲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
5.熱愛旅游事業,具有一定的專業理論水平和中文寫作能力;
6.身體健康,具有河源本地戶口;
7.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8.在同等條件下,具有旅游管理部門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4年5月8日-5月14日。
(二)報名地點:河源市旅游局人事科(河源市興源東路華怡集團大樓203室)。
(三)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報考者持居民身份證、學歷與學位證書、戶口簿(所有證件均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相片2張,填寫并遞交報名登記表,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至河源市旅游局人事科,經審核符合招聘條件的領取準考證。每位報名者只可報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方式和范圍、考試時間和地點、面試人數的計算方法、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一)考試方式和范圍
1.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2.筆試的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筆試命題和評卷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省有關機構實施。筆試工作由市旅游局組織實施。
3.面試。
面試題目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省有關機構命制。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工作由市旅游局組織實施。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見準考證
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河源市旅游局
(三)面試人數的計算方法。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招聘職位的招聘人數的1:3確定面試對象,考試人數達不到1:3的,按考試人數確定。
(四)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最終成績。
(五)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1.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3.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最終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招聘方案規定的招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用人單位組織到市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由市旅游局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七、聘用人員名單的公布方式、咨詢電話、舉報或投訴電話
(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招聘人選,并將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擬招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二)咨詢電話:0762—3388795; 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3388920。
八、需要說明的其它內容
(一)擬聘人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二)招聘職位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最終成績)。
河源市旅游局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