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人員招聘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經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國有紅星林場是經河源市編委批準成立、隸屬河源市林業局的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由市財政核撥。河源市國有紅星林場位于龍川縣佗城鎮,下設4個工區,最遠的東坑工區距離縣城24公里,距離佗城鎮鎮府16公里。主要職責是組織開展林場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組織開展林場生態公益林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林場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及管理;負責林場林地、林權管理;做好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工作,配合森林公安查處破壞國有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案件工作;做好林場森林防火及病蟲害防治工作;做好林區公路的建設養護和其他相關基礎設施修繕工作。
二、招聘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和資格條件、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一)招聘崗位名稱和資格條件
招聘單位 |
招聘職位 |
招聘人數 |
崗位職責 |
招聘條件 |
河
源
市
國
有
紅
星
林
場
|
管理崗位九級1 |
1 |
在林場工區主要從事野外巡山護林和巡山執法等工作 |
30周歲以下,男性,大專以上學歷,法學專業,具有1年以上林業基層工作經歷。 |
管理崗位九級2 |
1 |
在林場工區主要從事野外植樹造林、森林資源管護等工作 |
30周歲以下,男性,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不限專業,具有1年以上林業工作經歷。 | |
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1 |
1 |
在林場工區主要從事野外營林生產、驗收和林業專業技術指導等工作 |
30周歲以下,男性,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林學、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開發與利用等專業。 | |
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2 |
1 |
在林場主要從事會計兼植樹造林、森林資源管護和資料匯總上報等工作 |
30周歲以下,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會計專業,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1年以上會計工作經歷。 |
(二)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財政核撥編制,執行國家、省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應屆、往屆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身體健康。
2.品行端正。
3.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5.管理崗位1、2和專業技術崗位1需長期單人從事野外作業。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4年1月15日—2014年1月17日。
(二)報名地點:河源市林業局人事科(河源市穗香街5號)。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者持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張,填寫并遞交報名登記表(可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下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經審核符合招聘條件的領取準考證。每位報名者只可報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考者須提供單位工作證明和在相關單位連續繳交1年以上由社保部門加具業務專用章的社保憑證原件。報名工作由市林業局組織。相關招聘工作人員方案將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告。
五、考試方式和范圍、考試時間和地點、面試人數的計算方法、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一)考試方式和范圍
1.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2.筆試的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筆試命題和評卷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有關機構實施。筆試工作由市林業局組織實施。
3.面試。
面試題目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有關機構命制。面試工作由市林業局組織實施。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見準考證
地點:河源市林業局
2.面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河源市林業局
(三)面試人數的計算方法
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招聘職位的擬聘人數的1:3確定面試對象,考試人數達不到1:3的,按考試人數確定。
(四)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面試成績按5:5比例合成最終成績。
(五)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1.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考生面試完畢后立即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3.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最終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用人單位組織到市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由用人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七、聘用人員名單的公布方式、咨詢電話、舉報或投訴電話
(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二)咨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3378595。
八、需要說明的其它內容
擬聘人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調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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