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師范大學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的國家“211 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學校。校醫院承擔學校一校三區近6萬師生和華師社區居民的預防、醫療、保健及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要求,華南師范大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醫務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包括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人事關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和其他符合應聘條件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條件:一般應為35歲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的40歲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學位的45歲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的可放寬至50歲(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6.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7.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華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校醫院醫務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6日。
報名材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本人彩色證件照,身份證、大專以上所有學歷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生可暫不提交尚未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掃描電子版。
報名方式:請將所有報名材料壓縮后發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zhangdongru@126.com,郵件標題為“應聘崗位代碼,畢業學校,所學專業,姓名”,如:“B2014AA01北京大學文學張三”。報名材料不齊或由多封電子郵件組成的報名信息視為報名無效。
(二)報名資格審查
學校成立招聘小組,根據招聘條件審核應聘人員的報名材料,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面試人員名單,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齊者,資格審查不通過。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頁(http://www.gdhrss.gov.cn/)及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http://rsc.scnu.edu.cn)公布。
五、綜合測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進入綜合測試環節,綜合測試包括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具體的測試方式、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并保持通訊暢通。
綜合測試由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組成,滿分10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1位,80分以上為優良,未能達到優良者不予聘用。
六、體檢
根據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疾旃ぷ鲊栏癜凑铡稄V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頁(http://www.gdhrss.gov.cn)和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http://rsc.scnu.edu.cn)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有關報名事宜的說明。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頁或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網上郵件報名方式接收報名信息計算到報名截止日的24:00為止。
3.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二)關于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以及報考專業的要求。
1.報考人員應具備與招考職位所要求專業的學歷學位(如本科須具有對應專業的學士學位,研究生須具有對應專業的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用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學歷專業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
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3.應屆畢業生包括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及2016年尚處于暫緩就業協議期限內且能以應屆生的身份報到的畢業生。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報名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4.報考人員最高學歷專業與招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不同,可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但須提供符合招考職位專業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2016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也可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有效的應屆畢業生材料,但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學歷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不得錄用。
5.在讀的留學人員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國內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截至報名之日尚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留學人員均視為在讀留學人員。
(三)關于遞補調劑的說明。
因面試人選出現空缺、體檢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崗位報考且綜合測試成績優良的人員中按綜合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四)工作經歷的時間界限計算至報名截止之日。
(五)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數,如“本科以上”即指包含本科。
(六)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七)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考察階段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八)所有應聘人員入職后須服從一校三區(石牌校區、大學城校區、南海校區)的工作安排。
(九)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十、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85211185
監督投訴電話:85211016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