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揮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積極作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科學技術部決定公開選聘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法律顧問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在北京市有固定辦公場所,有10名以上獲得執業資格的專職律師。
(三)單位及其律師未受過刑事處罰和紀律處分。
(四)熟悉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訴訟法、信訪條例、信息公開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了解科技行政管理工作。
(五)能夠派遣相對固定的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二、法律顧問工作任務
(一)為科技法治建設的重大問題,提出制度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二)為重大科技行政決策研究提出法律論證、審核意見;
(三)參與科技政策研究、規范性文件審查、合同(協議)審查,提出法律意見;
(四)參與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案件的辦理;
(五)參與信訪矛盾化解、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提出法律處理意見、建議;
(六)科學技術部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選聘程序
科學技術部成立由相關司局成立的法律顧問選聘委員會,對報名參加應聘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擇優選聘1家律師事務所擔任科學技術部法律顧問。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2015年12月8日起至12月18日止。
(二)報名方式有意愿報名者請在請在報名期限內,提供單位情況、法律服務方案(含報價)、提供法律服務律師情況等相關材料,郵寄至:北京市復興路乙15號科學技術部政策法規與監督司,郵編:100086。
五、審查與聘任
(一)報名審查與遴選
1.資格審查和初選。選聘委員會對報名的律師事務所條件進行審查,按照差額選拔的原則確定5家律師事務所進入面試。
2.面試。選聘委員會按照公平競爭、擇優選聘的原則,對參加面試的律師事務所進行綜合評定,提出1家擬聘任律師事務所名單。
(二)簽約
對決定聘請擔任法律顧問律師事務所,科學技術部與其簽訂委托合同,明確具體的工作職責以及相關權利義務。
聯系人:孫永儉58881719
科學技術部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