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精神病醫院根據醫院業務發展需要,按照州機構編制委員會2015第一次會議紀要,經研究并報州人社局同意,決定面向全州醫療衛生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選調崗位計劃
計劃選調臨床醫師5名。
二、選調范圍及原則
在全州衛生系統編內的專業技術人員中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公開選調。
三、選調對象條件
1.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2.持有執業醫師資格證(執業范圍為精神衛生專業或內科專業)或2015年臨床醫療執業醫師考試合格,尚未注冊的臨床醫療人員;
3.全日制大專(含大專)以上臨床醫療專業學歷的人員;
4.年齡在35周歲以內,即1980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的;
5.身體健康,熱愛精神衛生專業。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5年12月22至12月25日;
2.報名地點:湘西州精神病醫院人事科,聯系電話:0743-5225534,13787923252;
3.報名時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執業資格證(2015年考試合格人員需提供考試成績單)、報名登記表原件(附件)、工作經歷證明及復印件一套,并對個人所提交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五、資格審查
由州人社局會同州衛計委、州精神病醫院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發放準考證。面試開考比例為3:1,低于相應比例的崗位是否開考由州人社局、州衛計委共同研究決定。
六、考試
考試采取技能操作加面試方式進行,總分100分,面試評委由7人擔任,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七、體檢、考察
對面試合格的按選調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適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合格后按照1:1比例進行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1.根據考察情況,按照選調崗位1:1的比例研究確定擬調人選,在州人社局網站上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
2.考核合格者,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州精神病醫院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