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城市管理工作和交通管理秩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城市管理協管員(臨時聘用人員)和交通協警(臨時聘用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和數量
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80人(其中男性50人、女性30人);交通協警60名(限男性)。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具有麥積區戶口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麥積區非農業戶口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復員退伍軍人。
(二)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自愿從事協管員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體型端正,語言表達能力較強,善于做群眾工作,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或治安處罰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開除公職的;曾受過開除黨籍、團籍、學籍紀律處分的,或近三年曾受過記過以上紀律處分的。
(3)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4)有過吸毒史的。
(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16年1月11日至20日
(二)報名時間、地點:2016年1月11日開始,在區政務大廳報名。按錄取人員和面試人員1:2的比例,報滿為止。
(三)報名所需資料: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對象,須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員退伍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彩照1寸3張進行現場報名,并填寫《天水市麥積區2016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報名表》或《天水市麥積區2016年公開招聘交通協警報名表》。報名人員提交的相關證件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將取消資格。
(四)招聘考試工作
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由區人社局命題,區城管局、交警大隊組織面試。
面試內容: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創新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應聘崗位的匹配性、儀表舉止等。
面試地點待定。
面試時間待定。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攜帶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
根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等額確定80名城市管理協管員和60名交通協警,招聘人員(中間成績并列的依次后延,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錄取)。
五、聘用后職責和待遇
招聘的城市管理協管員主要是協助區城管局工作人員開展城市管理、違法建設行為的監督及調查處理、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等工作。交通協警主要是協助交通民警開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關待遇,不具有公安民警身份和執法資格,協警在正式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工作。
1.招聘的人員由區人社局委托的勞務派遣公司以人事派遣的方式安置到城市管理協管崗位,勞務派遣公司與區城管局、交警大隊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招聘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共同進行管理。
2.聘用的城市管理協管員和交通協警每人每月工資標準為2000元(含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用人單位為聘用人員繳納每人每年300元的意外傷害險,同時享受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健等福利待遇。
3.錄用后試用期3個月(包括培訓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合同1年1簽。
六、辭退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對招聘人員的管理,在聘用期間,對不適合在城市管理協管和交通協警崗位工作的人員,根據有關規定解除其勞動關系。
七、其他事項
1.此次招聘工作由區人社局、城管局、交警大隊共同組織。
2.未盡事宜以及可能出現的情況變化,以最新通知為準。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