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檢察工作,博羅縣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檢察工作輔助人員(屬于政府購買服務的人員,合同聘用管理),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招聘檢察書記員助理6名、輔警14名。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愿意履行雇員責任和義務;
(四)書記員助理具有本科以上學歷,輔警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和政法工作經歷,書記員助理具有法律專業或通過司法考試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五)書記員助理、輔警年齡30周歲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規定不得雇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雇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
三、薪酬待遇
聘用后薪酬待遇參照我縣公安系統協警和大學生村官工資待遇標準執行,月薪2000元(含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四、招聘程序和步驟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采取發布公告、接受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方法步驟實施。
(一)發布公告。公告在縣人社部門和縣人民檢察院網站等媒體上公布,公告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招聘程序結束為止。
(二)接受報名。2016年1月15日至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場報名地點:博羅縣人民檢察院,聯系人:王菡,聯系電話:0752-6288155。報名時需準備提供的材料如下:
1.《博羅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書記員助理和輔警報名表》(正反面打印2份);
2.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式2份及原件;
3.與應聘崗位要求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A4紙)復印件一式2份及原件;
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彩照5張;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應聘,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查。按公告中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表及各種證件進行比對審查。審查時,應聘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與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資料確認后,及時制作《筆試準考證》并于筆試前適時發放。
(四)考試。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面試內容和范圍:參照公務員結構化面試內容,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舉止儀表等。筆試和面試由縣人民檢察院委托具有人事考試資質的機構統一組織。具有檢察工作經歷的,筆試成績加10分。
(五)體檢和政審。根據招聘崗位考試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面試單科成績低于該科總分60%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體檢結束后,由縣人民檢察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
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出現錄用空額的,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替補。
(六)公示與雇用。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雇人選。擬雇人選名單須在縣人社部門和縣人民檢察院網站等媒體上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雇員人選,由縣人民檢察院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報批雇用。咨詢電話:0752-6288155。
五、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報名表》,并注明是否服從調配,如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范圍及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瞞報個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2、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
六、考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博羅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附件:博羅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書記員助理和輔警報名表.doc
博羅縣人民檢察院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