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血液中心隸屬海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是省財政預算管理單位,是海南省唯一的采供血衛生事業單位。承擔著全省臨床用血的采集、檢測、制備、貯存、供應和臨床輸血技術的科研、指導和推廣任務。因中心事業發展需要,計劃招聘編外聘用專業技術工作人員。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㈠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科學發展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享有我國公民的基本權益。
3.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學歷(各崗位的具體學歷要求見《二、擬招聘崗位人數和要求》)。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㈡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二、擬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㈠ 崗位數量:
1.三亞:護士2名
2.儋州:護士1名。
以上招聘人員為定向招聘,聘用后不得調換工作地點。
㈡ 崗位要求:
⑴ 具有護理專業的專科或專科以上學歷(包括全日制中專畢業后再取得專科或專科以上學歷者)。
⑵ 取得執業護士資格。
三、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從招聘信息發布之日開始受理報名,招聘名額滿員后不再受理。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為我中心人事保衛科。報名聯系人:劉文君,謝青。
2.報名程序和要求:報名人員須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經現場初步驗證后提交復印件,原件歸還本人。報名人員填寫《海南省血液中心招聘編外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附件),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我中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四、錄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人員一經聘用,簽訂勞動合同,按我省有關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規定和我中心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并給予相關待遇。
五、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海南省血液中心人事保衛科負責解釋。
聯 系 人:劉文君 謝青
聯系電話:68657453
海南省血液中心緊缺崗位招聘編外聘用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