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寧河區2016年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實施方案
為滿足我區衛生系統事業單位補充專業技術人員的需要,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津人社局發〔2011〕10號)有關規定,及寧編復字(2015)10號,根據我區衛生系統實際需求情況,組織實施我區衛生系統2016年度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本次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30名,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符合崗位要求的應往屆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無任何傳染性疾病。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
4、年齡要求,專科及以上學歷應在30周歲以下(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博士研究生應在35周歲以下(1980年2月29日及以后出生),特殊崗位以招考的其他條件為準。
5、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社會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專科人員要符合天津市人才引進政策。農業戶口人員可以報考,但聘用前需轉成本市非農業戶口。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內警告或學校處分的;
2、受過刑事或行政處罰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現為寧河區衛生系統在編人員的;
5、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三、崗位待遇
按照天津市和寧河區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兌現工資和各種福利待遇。
四、招聘崗位及人數
具體招聘的崗位、人數和條件見《2016年天津市教育衛生聯考寧河區衛生系統招聘職位表》。
五、招聘形式
1、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部署完成。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形式在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www.tjtalents.com.cn)發布招聘信息,咨詢電話:69591634。
2、依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定,各職位原則上按1:3的比例開考。如個別緊缺人才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報請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適當降低比例開考。
六、時間安排及報名
發布公告: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9:00至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
報名時間: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至2016年3月4日(星期五)18:00
審查時間: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至2016年3月5日(星期六)18:00
繳費時間: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至2016年3月5日(星期六)18:00
改報時間: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9:00至16:00
下載筆試準考證時間: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9:00至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18:00
筆試時間: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
9:00-11:00《衛生綜合知識》
查詢筆試成績時間:2016年4月1日(星期五)
衛生局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在考生提交報名表的48小時內給予答復。
每名應聘者限報考一個崗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應明確告知不同意報考的原因。對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按規定時間下載打印準考證的人員,審查單位按要求下載打印并保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便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證書原件審查時參考。應聘者辦理報名手續后,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或退報。
七、筆試
筆試實行統一組織實施。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參加面試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各招聘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區衛生局負責在本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公布。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面試
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衛生局共同組織實施,區衛生局負責通知進入面試考生在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衛生局共同進行。2016屆畢業生提供就業協議書、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校方推薦表等證件,其他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協議書、報到證、身份證、戶口本或本人戶口頁等原件及復印件按通知時間、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審查。資格復審過程中發現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未按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職位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達不到1:3比例的,可從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遞補。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招聘辦法
面試結束后,以總成績(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生總成績相同,優先錄取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按職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一)體檢
體檢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組織實施,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職位空缺,招聘單位根據需要,從該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二)考察
考察應當做到全面、客觀、公正。考察內容包括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態度、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同時對被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因此產生的空缺,根據用人單位需要,經批準后同一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依次遞補。
(三)公示
招聘工作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聘用的人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進行網上公示。公示范圍與公告發布范圍一致。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同時要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辦理聘用手續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將聘用請示,擬聘用人員花名冊(一式兩份),擬聘用人員考核材料、體檢表、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戶口本等相關證件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待審核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
報名咨詢電話:022-69591634
監督舉報電話:022-69591634
附件:2016年天津市教育衛生聯考寧河區衛生系統招聘職位表
天津市寧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津市寧河區衛生局
2016年2月18日
2016年天津市教育衛生聯考寧河區衛生系統招聘職位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