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共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工委政法委員會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財務工作人員,名額2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熱情,吃苦耐勞,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會計與審計學、會計電算化或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4.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
5.年齡35周歲以下,有工作經驗者優先;
6.因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上有規定不得招聘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時間
2016年2月23日至2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報名辦法
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會計從業資格證及報名表到中共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工委政法委員會辦公室報名。
聯系人:小林
聯系電話:0594-5959110傳真電話:0594-5950911
郵箱:mzwbazzb@163.com
郵政編碼:351152
地址: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管委會1號樓樓111室。
五、招聘程序
采取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考核評議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查。
2.復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有:身份證、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并提供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網下載的學位查詢結果。
3.組織人員進行面試。按1:1比例進入面試的,面試內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和專業能力等。
六、其他事項
1.一經錄取,由中共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工委政法委員會與聘用對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2.被聘用人員月基本工資2200元,月績效工資600元,其他待遇參照同類在編人員60%實行。(含五險一金)。
附件:中共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工委政法委員會招聘編外人員報名登記表
中共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工委政法委員會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