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水利系統2016年3月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水利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事業單位分類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現就海寧市水利系統2016年3月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3月21日—2016年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報名地點:浙江省海寧市海昌路288號,海寧市水利大樓0901辦公室。
二、招聘計劃
招聘單位 |
需求專業 |
學歷 |
數量 |
崗位 |
戶籍 |
備注 |
海寧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 |
水利類專業 |
本科及以上 |
1 |
工作人員 |
嘉興 |
二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
海寧市鹽倉江堤管理所 |
哲學、政治學、漢語言文學、新聞學、思想政治教育、法學專業 |
本科及以上 |
1 |
工作人員 |
嘉興 |
二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水利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年齡18~35周歲(1980年3月21日至1998年3月21日期間出生)。
在編在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通過招聘已被確定聘用為事業編制的人員報考時必須取得單位同意。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不能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證書報考。
崗位所要求的“二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工作,或曾在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二年及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憑畢業證書(留學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對有戶籍要求的崗位,需提供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到招聘單位公開報名和資格審核。報名人員填寫《海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一式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張。每人限報1個崗位,當招聘崗位需求數與合格人數不足1∶3時,取消相應崗位本次招聘。
(二)考試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總成績=筆試成績X50%+面試成績X50%
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與考察
面試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體檢工作由海寧市水利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體檢時間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考察有關文件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海寧市人才網、中國海寧政府信息公開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人員為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自經公示明確為聘用對象后30天內須與應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過程信息均在中國海寧政府信息公開網公布,屆時考生可網上查詢。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水利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73-87290309
監督電話:0573-80782719
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
中國海寧政府信息公開網(http://zfxx.haining.gov.cn/rsxx/zkly/)
海寧市水利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