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食品農產品檢驗檢測中心是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從事檢驗檢測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計劃
食品檢測工作人員1崗位 1名
食品檢測工作人員2崗位 1名
二、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本職工作,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2.年齡18~35周歲(1979年4月20日至1997年4月20日期間出生)。
3.須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
4. 專業:生物工程、生物科學、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
5.食品檢測工作人員1要求具有浙江省戶籍,具有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食品檢測工作人員2崗位要求具有嘉興市戶籍,具有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戶籍以2015年4月20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6.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第一條規定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報名事項
1.報名地點: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樓5樓509室(長埭路384號)
2.報名時間:2015年4月20日—4月21日
上午 9:00 ~11:30 下午14:00~16:00
3.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為現場報名,應聘人員憑本人戶口薄(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畢業證書、相應的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名,201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聘人員同時提供近期同底一寸彩照二張,并填寫《海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查。
同一崗位報名并審核通過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計劃。
四、考試方法
1.將采用筆試加面試的考試辦法。其中,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及食品檢驗檢測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2.筆試、面試由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等政策執行。體檢時間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和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www.zjhngs.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員為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自明確為聘用對象后30天內須與應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到時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聘用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人事代理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2.對有戶籍要求的崗位,截止到2015年4月20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
3.報考人員一律使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4. 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執行。
5.截至2015年4月20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開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輔導培訓,所有涉及相關輔導培訓均與我局無關。
7.本公告所規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級或本數
8.入圍面試、體檢、考察及遞補人員的名單等在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www.zjhngs.gov.cn/ )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9.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73-87221526
監督電話:0573-87238908。
舉報電話:0573-89232899
海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