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清溪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東莞市清溪鎮水務工程建設運營中心和東莞市清溪鎮食品藥品監督站等3個單位是清溪鎮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F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決定公開招聘9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相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管理崗位2人,專業技術崗位7人,具體崗位情況和要求見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國家、省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薪酬標準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招聘崗位要求(見附件1)。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4)有志于從事相關事業,具有扎實專業基礎知識,較強的專業技能水平及語言表達能力。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6)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7)年齡35周歲以下,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
2、報名方法
(本人)現場報名。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黑鋼筆填寫或打印)一份,并附上個人簡歷。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名提交的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職稱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驗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工作經驗證明(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證明);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
3、報名時間:2016年4月5日至15日。
4、報名地點:東莞市東莞市清溪鎮組織人事辦。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
根據招聘條件,由清溪鎮組織人事辦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并向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現場發放準考證,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
(三)考試
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筆試和面試成績均設定60分入圍分數線,60分及以上者入圍。招聘崗位報考人數與擬招聘人數達不到5:1,該崗位遞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
1、筆試
時間:2016年5月7日 9:00~11:00。
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在筆試成績入圍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的1:5比例進入面試。如面試人員達不到1:5,按實際入圍面試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進行公布。
2、面試
招聘單位通知進入面試的考生于指定時間領取面試通知書,未按期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考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考生攜帶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臨場應變和綜合分析等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荚嚱Y束后,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若總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
(四)體檢
組織體檢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進行體檢。
(五)考察
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進入考察階段人員需提供有效的計劃生育證明及無犯罪記錄證明。
(六)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政務信息網公示。
如因體檢或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二十七條執行。
(七)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
(八)結果備案
在簽訂聘用合同后,將招聘結果報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備案。
五、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
(二)有關招聘事項及考試成績等,可登陸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政務信息網查詢。
(三)擬聘人員于外市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未能通過市人力資源局職稱確認,取消擬聘人員資格。
咨詢電話:87731871,87361599 ;聯系人:楊先生、尹小姐!
清溪鎮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