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結合我院發展需要和2016年事業單位人員編制計劃情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名。
一、招聘條件
(一)招聘畢業生條件
1、2016年應屆畢業生(包含滿足未辦理過就業接收手續、從畢業當年算起在兩年擇業期內、戶口保留在學校或遷回原籍、持有2016年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等四項條件的非應屆畢業生);
2、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統招統分畢業生(未納入教育部統一招生計劃的軍校畢業生、網絡教育畢業生、非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定向生或委培畢業生、社會實踐生、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和留學回國人員等,不在接收范圍);
3、年齡在28歲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畢業年齡可適當放寬到35歲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沒有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5、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二)招聘高層次、短缺專業人才條件
1、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參加工作時間計算到2016年7月31日);
2、年齡在40歲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年齡可放寬到45歲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交通技術能手”、“先進工作者”、“標兵”、“十大杰出青年”、“青年崗位能手”等榮譽稱號的;
2)持有2項以上國家注冊類的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造價工程師、咨詢工程師、結構工程師、巖土工程師和一級建造師等執業資格證書的。
3、具備專業資格,持有以下執業證書之一:
國家注冊類的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造價工程師、咨詢工程師、一級結構工程師、巖土工程師和一級建造師等執業資格證書。
二、招聘計劃
(一)招聘畢業生4人:
(二)招聘高層次、短缺專業人才3人: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網上報名。報名人員請于2016年4月1日09:00至4月8日17:00登錄武漢市人事考試網(簡稱報名網站)(http://www.whptc.org/),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先選擇單位,再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只能申報一個崗位)。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現場報名。請于2016年4月1日09:00至4月9日16:30期間(工作日)到武漢市江岸區漢黃路17號,長江航道規劃設計研究院204室提交報名相關材料備審,聯系電話:027-51769546。
(二)資格審查
1、審查地點:報名現場審查。
2、審查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教育部學信網下載打印《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蓋就業指導中心公章)復印件;
“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還須提供由學校出具的尚未派遣且可以開具2016年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的證明材料。
(4)高層次、短缺專業人才須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信網下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滿5年有效社保繳費證明(帶社保公章)和勞動合同(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專業資格證書或資格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5)考生報名登記表(見附件)紙質版、電子版;
(6)3張1寸免冠證件照片。
4、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及繳費
報考人員可于2016年4月1日09:00至4月12日24: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進行網上繳費(繳后不退)。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繳費成功的考生應于2016年4月15日09:00至4月16日09:00前,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1、筆試時間:2016年4月16日9:30-11:30
2、考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含寫作),滿分為100分。
(五)面試
筆試成績公示后,根據應聘人員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考專業指標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核
高層次、短缺專業人才,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專業指標1:2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對應聘人員的個人德才表現、專業崗位適應情況進行考核。
(七)綜合成績
畢業生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博士研究生和高層次、短缺專業人才按面試成績計算綜合得分。
(八)體檢
參照招錄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在武漢市三甲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人員按各專業指標1:1的比例確定,對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按綜合成績降序,依次遞補。
(九)復審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和資格復審,全面了解其思想、品行、能力及學習工作情況。
(十)初錄
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報請本單位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確定初錄人選。
(十一)公示
1、公示內容:應聘人員基本情況、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擬聘人員基本信息和擬聘崗位。
2、公示方式:只在本院外網(http://www.cjwi.com.cn)公示。
3、公示時間: 2016年4月15日以后, 按初審合格人員、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擬聘人員名單等分別進行公示。每項公示期7天。
(十二)簽約聘用及待遇
擬聘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規定,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獲聘人員納入用人單位事業編制管理,享受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