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政服務中心系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事業單位,承擔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受理工作,承擔行政審批中有關技術評審的輔助性、事務性、服務性工作;承擔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信息網絡建設和技術服務工作,參與信息化標準研究和制訂工作。因工作需要,需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人,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溝通能力與執行能力,創新意識強且富有團隊合作精神。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表達能力強;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1年4月及以后出生);資格條件及相關資歷的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30日。
二、招考崗位要求
三、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29日至4月12日。
2.報名方式:填寫《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編外聘用應聘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表格需附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掃描件或復印件:身份證;學歷、學位、英語四六級及各類資格證書、自薦材料。報名登記表等材料以郵件形式發送至我中心招聘郵箱: 295547610@qq.com。
3.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者本中心以電話、短信方式通知參加考試。在參加筆試時,考生應如實提交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英語等級和各類資格證書的原件)供查驗。
4.招聘咨詢電話:0591-83262273 曹先生
四、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視具體情況是否開考。筆試、面試分數均為100分,按各50%的比例計入總分,總分最高者為擬聘人選。總分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為擬聘人選。
2.筆試。筆試內容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和《崗位專業基礎知識》。
3.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五、相關待遇
擬聘人選經公示后不影響聘用結果的,即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考核合格,享受正式聘用人員工資待遇及社保、醫保、住房公積金、年休假等福利。
六、有關要求
1.應聘者對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隨時解除聘用關系,應聘者承擔違約后果。
2.應聘者必須在收到錄用通知后規定時間內報到,并完成相關報到手續。逾期或證件不全的不予聘用,特殊情況按雙方協商約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