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麗水市教育教學研究院選聘體育教研員公告
根據教育教學工作實際需要,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麗水市教育局決定公開選聘麗水市教育教學研究院體育教研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身體健康;
(二)在本市(麗水市)中小學從事體育教學10年及以上的在職在崗在編體育教師,并具有中小學體育教師資格和中級職稱,曾獲麗水市中小學體育教壇新秀或麗水市中小學體育課堂教學評比一等獎以上榮譽;
(三)體育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4月8日以后出生)。
二、選聘辦法
(一)報名:應聘者請于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攜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公開選聘教師報名表(報名表一式二份,可在公告發布網站下載)、縣級以上各類榮譽稱號證書和獲獎證書等有關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到麗水市教育局(地址:麗水市囿山路12號)412室報名,進行資格審查,報名表必須簽有所在學校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報名材料恕不退還。經資格審查,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擇期通知考試。
(二)考試:考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憑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筆試為教育教學理論測試(專業知識占70%,教材教法占30%),時間100分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為60分。
面試為教育教學能力、專業技能、教研工作能力考核(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占60%,專業技能考核占20%,教研工作能力考核占20%)。教育教學能力考核采用上課形式,專業技能考核采用現場專業技能測試形式,教研工作能力考核采用面談口試形式,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為60分。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考試結束后,按考生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然后按選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
體檢、考察有不合格的,按考試成績從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指定網站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未發現問題的按有關人事聘用規定辦理調動、聘用等相關手續。
本次選聘工作由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麗水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麗水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市教育局:0578-2626021、2626020
舉報投訴電話:0578-2626030
舉報地點:麗水市紀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組(囿山路12號606室)
附件:2016年麗水市教育教學研究院公開選聘教研員報名表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麗水市教育局
2016年3月30日
2016年麗水市教育教學研究院公開選聘教研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