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平縣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簡章
根據鄒平縣教育事業單位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和《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濱辦字〔2007〕23號)等文件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報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決定為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177名專任教師。招聘簡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四)高中學段招聘的教師,需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和教師資格證學科與所報學科必須相符;初中學段招聘的教師,需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學科與所報學科一致。小學學段招聘的教師,需專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學科與所報學科一致(小學科學除外)。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為物理、化學、生物學科的可報小學科學。招聘計劃中沒有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學科計劃的,按照大文大理可報考小學學段的語文、數學。
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6年4月12日前取得。
(五)參加小學學段學前教育學科招聘人員:
1.學前教育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非學前教育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現從事幼教工作一年及以上的畢業生(現工作單位出證明)。
(六)應聘人員年齡40周歲以下(197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七)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戶籍不限,其他應聘人員應具有濱州市戶籍(須在2016年4月12日前取得)。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人數及學科分布
今年擬招聘高中、初中及小學教師共計177人。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信息見《鄒平縣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
三、招聘方法及步驟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4月12日9:00—4月14日16:00
查詢時間: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5日17:00
應聘人員登陸鄒平教育信息網(www.zpjy.gov.cn),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是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時具體到學段、學校及學科,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提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本次應聘資格。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不辦理改報手續的,視為放棄。
(二)網上初審
初審時間: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5日12:00
安排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及時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5日17:00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鄒平教育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人員于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登錄該網站打印準考證和《鄒平縣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參加面試時使用)。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應聘人員或委托他人于4月15日下午14:00-17:30到鄒平縣教育局(鄒平縣城鶴伴二路39號)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確認時應攜帶顯示報名成功的《鄒平縣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及以下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交《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在我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貧困家庭畢業生登記的,提交《鄒平縣貧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四)筆試
應聘人員首先參加筆試,使用全省統一筆試試題,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為保證新進人員的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時間:2016年5月7日下午14:00—16:30,考試地點見準考證。應聘人員必須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考試。
(五)面試資格審查
根據筆試成績,同一崗位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教育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教師資格證,以上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鄒平縣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可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并能夠正常畢業。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2016年應屆畢業生和已參加2016年教師資格證考試的人員必須在2016年8月15日前提交教師資格證,逾期未提交的不予聘用。
資格審查時間請及時關注鄒平教育信息網和鄒平人才網發布的公告。
(六)面試
面試采用講課方式,應聘人員面對評委講課,由外地相關學科教師組成聽課評課小組,按照細則,進行量化打分。每人面試費70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滿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考察體檢范圍資格。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若仍相同的,則組織專家重新命題對總成績相同的人員進行面試,并以重新面試成績排序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七)考察
按照招聘計劃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分學段學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考察人選?疾旆绞剑和ㄟ^查閱檔案、到相關單位調查了解等形式,對有關證明材料、學歷、學習成績等情況進行核查核實。進入考察范圍的及時提供檔案以便審查,不能提供檔案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在職人員應聘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凡弄虛作假及提交材料不實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凡有處分且在處分期的不予聘用;其處分期雖滿,但屬違背教師職業道德的不予聘用。
(八)體檢
在聘用、上崗前一律按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復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出現考察、體檢不合格和放棄考察、體檢的,按相關專業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聘用公示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鄒平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組織領導
為保證教師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由分管縣長、縣編辦、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組成的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整個招聘工作由縣編辦、縣人社局派人全程實施監督。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擬聘用人員情況、用人單位及學科數量,將陸續在鄒平教育信息網、鄒平人才網公示。應聘人員要密切關注網絡信息發布情況并保持通訊暢通,以防錯過重要信息。在規定時間內達不到各項工作要求的責任自負。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0543-4268073
鄒平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