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輔助服務雇用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和要求
(一)招考崗位:管理部業務窗口服務崗位2名。
(二)招考要求: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無犯罪記錄。愿意并有能力履行輔助服務雇用人員的義務。
2、性別要求:男性。
3、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學歷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專業要求:不限。
6、具有本市戶口,身體健康。
7、涉及經常跨區往返,有汽車駕照者優先。
8、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工作主動性。
9、符合《佛山市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中招考條件要求。
二、雇用方式及薪酬
所雇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訂立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首次雇用期為1年,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滿能勝任工作者,雙方愿意續約的,續簽勞動合同。薪酬按《佛山市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本科及以上學歷為二檔工資,月薪2400元,試用期薪酬按月工資的80%標準計發。社保、醫療和薪金晉升按市直機關單位雇員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考程序
(一)報名方式
為避免報考者來回奔波,請報考者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寫好報名表,同時將該表、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復印件及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張,于2013年11月8日前(以我中心收到資料的時間為準)郵寄到佛山市禪城區輕工三路18號2座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收件人:孫淑君,郵政編碼:528000。
(二)考試程序和形式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水平以及適應職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
1、筆試:筆試成績計算實行百分制,按50%計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合格者依成績高低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面試成績計算實行百分制,按50%計入綜合成績。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核
由招聘單位對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考職位擬雇用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核人選。體檢和考核的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替補。
四、辦理相關手續
擬雇用人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按照《印發佛山市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佛府辦[2011]33號)和《印發市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工資標準及相關問題意見的通知》(佛府辦函[2011]144號)文件規定,由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確定的輔助服務雇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書,并辦理相關手續。
附件: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輔助服務雇員招考報名表.rar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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