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潁上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做好2016年度潁上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2016年度潁上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16年度潁上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258名,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于4月14日起同時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阜陽人事考試網(www.fyrsks.com)、阜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fyldbz.gov.cn)、潁上縣人民政府網(www.ahys.gov.cn)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幼兒師范中師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25周歲以下”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網絡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2016年 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4月27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4月27日16:00 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4月28日18: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統考筆試費用、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特殊崗位(專業),須經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降低開考比例后方可開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4月29日13:0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五、統一考試
2016年度潁上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考筆試采取“1+X”的考試模式,“1”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礎知識(二),“X”為文秘類等12個專業科目。
《公共基礎知識(二)》的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英語,寫作;
專業科目考試的主要內容:招聘崗位所需的主要專業基礎知識等。
統考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統考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22日下午14:00-16:00。
上述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20分。按公共科目占50%、專業科目占50%合成筆試成績。
報考人員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6月8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號和密碼查詢個人統考筆試成績。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統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報考幼兒園、鄉鎮衛生院統考筆試成績達到55分,報考其他事業單位統考筆試成績達到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6年5月23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7:30 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潁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潁上縣政府五樓,聯系電話:0558-4410709)申報加分事宜,逾期視為放棄。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統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各增加2分。
六、資格復審
報考幼兒園、職教中心、新廟職高的人員,按照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所報考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照3: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并進行資格復審。
報考其他事業單位的,按照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所報考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照1: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專業科目成績得分高者優先,如專業科目成績得分相同的,以專業科目的主觀題成績排序。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方可進入體檢、考察。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復審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6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6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七、專業測試
報考幼兒園、職教中心、新廟職高崗位的考生須參加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
專業測試工作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要求組織實施,專業測試有關事項屆時另行公告。
八、成績合成
報考幼兒園、職教中心、新廟職高崗位的考生考試最終成績=(筆試公共科目成績×50%+筆試專業科目成績×50%)÷1.2×60%+專業測試成績×40%。
報考其他事業單位崗位的考生考試最終成績=筆試公共科目成績÷1.2×50%+筆試專業科目成績÷1.2×50%。
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如考試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專業科目主觀題成績得分高者優先)。
九、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由人社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考試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專業科目主觀題成績得分高者優先)。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十、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潁上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天。
十一、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十二、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事業單位有關招聘政策及統考考務、專業測試、考察、體檢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安徽人事考試網、潁上縣人民政府網等相關網站查詢、查閱。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58-4410709
監督舉報電話:0558-4412971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潁上縣委組織部 潁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