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衛生系統人才隊伍結構,促進衛生事業健康發展,經市編委辦、市人力社保局同意,決定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單位衛技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
共104名。其中公立醫療衛生單位招聘事業編制人員77名、民營醫療機構(包括慈林醫院、協和醫院、華陽口腔醫院、明光眼科醫院)招聘事業身份人員27名。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指標等詳見附件1。有關招聘信息可登陸慈溪人才網(www.cxhr.com)查詢。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范圍和對象
1、醫學類全日制博士、碩士學位畢業研究生;具有崗位對應副主任醫師專業技術資格的社會人員;報考民營醫療機構內科主治醫師、外科主治醫師、兒科主治醫師崗位的社會人員。
2、浙江戶籍,報考急救醫師、麻醉醫師、放射醫師、超聲醫師、病理診斷醫師崗位的社會人員。
3、慈溪生源(高校錄取時為慈溪戶籍)或慈溪戶籍(以2016年4月18日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醫學類專業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4、慈溪戶籍,具有醫學類專業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社會人員。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衛生事業。
2、年齡一般要求35周歲以下(1980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其中,以下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⑴博士學位畢業研究生;
⑵具有報考崗位相應副高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
⑶報考民營醫療機構要求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崗位的。
3、身體健康。
4、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專業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1、注冊報名
時間:4月18日8:30—4月24日17:00。
報考者應登陸慈溪人才網(www.cxhr.com),在“慈溪市公開招聘衛技人員考試報名系統”進行注冊,如實輸入個人信息,根據招聘條件選擇1個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在此期間,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的崗位。
2、資格初審
時間:4月25日—4月28日。對報考者最后選定的報考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初審結果并再次報名
時間:4月29日8:30—4月30日17:00。報名人員上網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得到報名序號,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初審者,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報考人員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
4、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5月4日8:30—5月6日17:00。報考人員登陸慈溪人才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5、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
(2)對報名人數較少的崗位,將直接審核報考者的相關原件。
(3)資格初審通過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時,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其中,根據往年招考情況,認定急救醫師、麻醉醫師、放射醫師、超聲醫師、病理診斷醫師崗位為緊缺崗位,資格初審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數2倍時,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研究生,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同一崗位有多個招聘單位的,取消或保留的單位將在選擇聘用單位環節時確定。
(4)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再報考。
(5)軍隊院校畢業生須取得學校出具的準予到地方就業證明并獲得《就業協議書》再報考。
(6)已參加慈溪市公開招聘2016年醫學類緊缺專業應屆畢業生考試并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和本市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7)凡提供虛假信息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筆試
筆試時間:5月7日上午。報考人員須同時攜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其中,報考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不參加筆試,直接攜帶有關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筆試主要測試醫學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醫學基礎知識分中醫學基礎綜合知識和醫學基礎綜合知識2套試題,滿分為100分。相關專業知識分臨床醫學、中醫學、針灸推拿學、口腔醫學、藥學、中藥學、護理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等9套試題,滿分為100分(詳見附件1)。
筆試后,按醫學基礎知識占30%、相關專業知識占7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并按崗位分別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各崗位所有實際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人員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則按平均分(取整數部分)劃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線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規定倍數確定面試對象。招聘崗位指標2名及以下的按3倍確定,3名以上的按2倍確定,6名以上的按1.5倍確定(四舍五入,按整數計),不足的按實際人數。考生應隨時關注慈溪人才網公布的筆試成績和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三)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人員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在慈溪人才網上公布。
參加資格復審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原籍戶口簿(無生源地要求的可不提供)、身份證、學生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其中,已與市外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可憑已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學生聯)參加資格復審,但在填報志愿時須提供整套空白《就業協議書》。
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研究生應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社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等)、報考崗位要求的住院醫師(或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和上崗證等。
證件(證明)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復審不通過。
因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通過而空缺的,或在進行面試2天前書面提出不參加面試而空缺的,在該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線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四)面試
1、報考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人員采用現場答辯式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及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回答問題的正確性等。
2、報考“護理學1”、“護理學2”崗位的,采用實踐操作考試。
3、其它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求實精神和舉止儀表等。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的80%和面試(實踐考試)成績的20%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并列,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列前;如筆試成績仍并列,則以相關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列前;如相關專業知識仍并列,則增加客觀題測試后確定排位。
(五)體檢
面試合格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總體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慈溪人才網公布的體檢有關事項。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六)考核
1、社會人員的考核。根據招聘崗位指標,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額確定考核對象。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情況,其中被認定為不宜聘用對象的(詳見附件2),考核結果為不合格。因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可在同一崗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
2、應屆畢業生的考核。主要采用對檔案審核的方式考察其德才表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情況,其中被認定為不宜聘用對象的,考核結果為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填報志愿
體檢合格的應屆畢業生和考核合格的社會人員填報志愿。其中報考醫學類專業畢業研究生崗位的考生,根據面試成績、雙向選擇情況確定擬聘用單位;其他考生根據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崗位,按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選擇符合條件的志愿填報,據此確定擬聘用人員。填報志愿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擬聘用的應屆畢業生須當場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填報志愿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八)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慈溪人才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于8月中旬辦理報到聘用手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民營醫療機構人員根據中共慈溪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若干意見(試行)》(慈黨發〔2014〕75號)規定招聘。人員招聘后與民營醫療機構簽訂勞動合同,人員名冊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二)擬聘用的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6年8月15日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或不能在2016年9月15日前提供學生檔案的,以及未在規定時間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人員聘用后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勞動(聘用)合同首簽6年,其中,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察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員按照正常的執業資格考試的時間規定,聘用后第一次未能通過執業資格考試的,其后一年內薪酬發放按相關規定執行;第二次仍未能通過執業資格考試的,則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員的崗位聘任,按我市現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規定執行。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及其下屬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市衛生計生部門無關。
本次招聘在市紀委、市人力社保局監督指導下進行。
本公告由慈溪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63838599、63829187。政策咨詢請在工作日內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