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和加強我市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力量,根據《德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德政辦發[2006]35號)有關規定和要求,經市委、市政府批準,2013年禹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詳見附件2)。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條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2013年應屆畢業生);
(二)專科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4年6月12日以后出生),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0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報考公安局事業單位限德州戶籍(含德州生源)考生,其中公安院校畢業生不限戶籍;報考其他崗位限禹城戶籍(含禹城生源)考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考生不限戶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配偶也可報考,但須符合簡章規定的學歷和年齡條件;
(四)經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的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六)報考公安局事業單位人員: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不得報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現役軍人;
2、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
3、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6、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7、入學前與具體單位簽有定向、委培合同的畢業生,未經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的;
8、在2011年、2012年、2013年各類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考試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3年6月12日-1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報名地點:禹城市人力資源市場。
(三)報名辦法:考生須在禹城市政府網站下載《報名登記表》(附件1),并根據說明認真填寫(手寫)相應項目。應屆畢業生持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學生證、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報名;其他考生持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i.com.cn/)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一份;留學歸國人員報考的,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館的有關證明材料(須6月16日前提供);在企業就業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張。筆試報名費40元。
報考公安局事業單位的考生須先到市公安局進行現場目測,目測內容現場公告。經現場目測合格的,到人力資源市場報名。
(四)加分政策。由我省、德州市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專門項目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的,筆試成績加10分。對隱瞞、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上述人員須提交:“三支一扶”畢業生出具《招募通知書》和人社部門認定的考核材料;“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出具組織部門認定身份和考核的證明材料;“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畢業生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五)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審查后,對最終確定的各崗位報考人數,公共管理、公安局事業單位(非公安院校畢業生)如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公安局事業單位(公安院校畢業生)如達不到招聘計劃2倍的,按1:2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公安院校畢業生核減的計劃調整到公安局事業單位非公安院校招聘計劃(男性),若該崗位也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計劃;公共管理事業單位綜合類以外的崗位如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的計劃調整到綜合類;教師和醫療衛生崗位(學科)若達不到招聘計劃2倍的,按1:2的比例核減招聘計劃,核減的計劃調整到相應崗位(學科),若相應崗位也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計劃。計劃招聘1人的崗位(學科),若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取消的計劃和報名考生調整到相近崗位(學科),若該崗位仍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計劃。
三、考試
考試實行百分制,分為筆試和面試,各占50%。根據招聘計劃,考生按崗位報名、分別劃線、聘用。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考生按照公共管理、公安局事業單位、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和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分別報考,不參加筆試,只參加面試考核(公安類須參加體能素質測評),根據報名人數在筆試前公布招聘計劃。
(一)筆試(100分)
1、筆試時間:2013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
2013年6月21日在人力資源市場領取準考證,筆試地點見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