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北京市宗教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市佛教協會、北京市道教協會、北京市回民殯葬管理處、北京市天主教愛國會、北京市伊斯蘭教協會、北京市民委接待服務中心、北京雍和宮管理處為市民委所屬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2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敬業精神和道德修養,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有較好的文字、語言表達能力,具備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3、具有北京市戶口,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一般具有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特需專業見具體條件)。
5、身體健康。
二、招聘單位及職位
詳見附件1:《市民委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簡章》
三、報名方法
報考者請于4月29日前將以下材料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棗林前街70號中環廣場A座1003房間北京市民委人事處收(郵編:100053),并在信封注明“報考XX單位XX職位”字樣,謝絕來訪。材料要求如下:
(一)《2016年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北京市宗教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紙質版一份(見附件2);并請將《報名表》電子版同時發至指定郵箱:bjsmwrsc@163.com,郵件名一律為:“報考單位+報考崗位+姓名”;
(二)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三)學歷學位證書及資格證書復印件一份;
(四)自行準備的其它材料。
注:復印件均需使用A4紙,并按照上述順序裝訂整齊。
四、注意事項
(一)報考者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如發現報名表與事實不符,取消報名、錄取資格。
(二)每名考生僅限報考一個崗位,重復報考者默認所報第一個崗位。
五、考試安排
(一)筆試
市民委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通過審核人員的名單、考試時間以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根據筆試合格成績按照不少于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未達比例的職位,視情況組織面試。
(三)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確定擬聘用人員,并組織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四)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政審。
(五)辦理聘用手續
經考察、體檢合格后,在北京市民委網站公示擬招聘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的辦理聘用手續。
聯系電話:(010)83979336
附件:
1、《市民委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簡章》
2、《2016年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北京市宗教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北京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2016年4月21日
1、《市民委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簡章》.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