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第二師范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第二批教學人員公告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原名廣東教育學院),2010年3月改制為省屬普通本科學校。學校創建于1955年,是新中國成立后廣東省較早設置的省屬公辦本科高校之一。學校設有海珠校區和花都校區。海珠校區地處廣州市海珠區廣州大道客村立交橋旁;花都校區位于廣州市花都區迎賓大道天馬河東面。
學校突出教師教育特色,秉持依法辦學、嚴格管理的理念,有良好的校風和學風,堅持為基礎教育服務,努力成為服務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引領型高校。數十年來,學校為社會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畢業生深受社會各界歡迎,擁有良好的社會聲譽。為促進學校事業發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學人員1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3.忠誠教育事業,恪守學術規范,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具有優良的學風和高尚的師德。
4.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教學能力,以及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且研究生以前的學歷階段須為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條件:非應屆碩士及博士研究生年齡分別應為35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40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放寬到45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放寬到50歲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7.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8.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詳見《廣東第二師范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第二批教學人員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6年6月21日。
(二)報名材料和方式
報名材料包括:(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2)個人簡歷、個人著作、科研項目證明、獲獎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招聘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掃描件;(3)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從大學起各個學習階段的證書均需提供);(4)身份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暫緩就業協議書掃描件;(5)個人近期證件電子照(一寸彩照)。請將以上材料掃描件或電子版壓縮制成以“應聘崗位代碼,畢業學校,所學專業,姓名”命名的壓縮包。
報名方式采用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報名材料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郵箱gdeizp@gdei.edu.cn,郵件標題為“應聘崗位代碼,畢業學校,所學專業,姓名”,如:“A001北京大學特殊教育張三”。提交材料不齊或不按規定提交材料者,視為報名不成功。報名材料原件用于面試當天或者電話通知的規定時間到招聘單位進行復核。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頁(http://www.gdhrss.gov.cn)或廣東第二師范學院人事處網頁(http://web.gdei.edu.cn/rsc/rczp/)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國內應屆畢業生包括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及2016年尚處于暫緩就業協議期限內且能以應屆生的身份報到的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考察階段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查
各招聘單位成立招聘小組,根據招聘條件審核應聘人員的報名材料,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面試人員名單,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齊者,資格審查不通過。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將于報名工作結束后在廣東第二師范學院人事處網頁公布。
五、考試
考試由試講和面試兩個階段組成。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并保持通訊暢通。
1.試講。試講由各招聘單位組織,主要考查應聘者的教學能力、專業技能、語言表達能力、課堂組織能力等。試講內容應根據招聘教師崗位要求選擇本專業的基礎課或專業課的教學內容。試講時間為30-40分鐘。各招聘單位成立試講招聘小組(小組成員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7人)對參加試講人員進行打分。試講滿分100分,80分以上為合格。在合格人選中,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設定比例的,可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第一階段試講成績及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于全部崗位試講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我校人事處網頁公布。
2.面試。面試將在試講成績公布10個工作日內進行,面試由各招聘單位成立面試招聘小組(小組成員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7人)。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職業形象、職業能力和素質、學術科研水平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試講成績×60%+面試成績×40%。所有考試成績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在成績合格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成績相同人員按照試講成績進行排序確定。學校教師招聘小組負責對招聘單位的招聘過程和招聘結果進行監督、審核。
六、體檢
根據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及其他規定的程序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頁和廣東第二師范學院人事處網頁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公示期滿后30個工作日內未按規定提交齊備入職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
獲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按所聘崗位兌現工資福利待遇。聘用合同執行試用期,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確定。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工作經歷的時間界限計算至報名之日。
(二)網上郵件報名方式,接收報名信息應計算到報名截止日的24:00為止。
(三)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四)關于遞補的說明。
因測試人選出現空缺、體檢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十、聯系方式
招聘工作電話:020-34113286(人事處)
監督投訴電話:020-34113624(紀檢監察處)
附件1廣東第二師范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第二批教學人員崗位表.doc
附件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