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臨武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經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6年臨武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31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事業單位人員31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臨武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wx.gov.cn/lwmh/)。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年齡和其他條件;
(1)報考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在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其它年齡要求以此類推);具有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即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6年8月1日前取得。有3周年及以上工作經驗,即:2013年8月1日前參加工作(其它年限要求以此類推)。
(3)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計劃崗位信息表》。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擇崗、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2.資格審查。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證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張、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非應屆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3.報名時間和地點。現場報名時間為2016年6月30日8:00至7月2日18:00。報名地點:臨武縣人社局二院三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庭(原縣人事局,舜峰鎮向陽路80號)。
4.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帶好本人身份證在筆試前一天到臨武縣人社局二院三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庭(原縣人事局:向陽路80號)領取準考證,代領準考證的必須提供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2)公開招聘考試崗位招聘人數與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報名應聘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
(3)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于7月6日在指定官方網站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7月7日18::00前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7月8日將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
(二)筆試
1.筆試科目。招聘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公布。7月下旬在臨武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三)面試
1.面試對象。面試對象按招聘考試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空缺時,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面試對象,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遞補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成績。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4.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四)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
4.注意事項。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生選擇聘用單位辦法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人社局審核后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的書面反映。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并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名單確認文件由縣人社局報送市人社局備案。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
面試后,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者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遞補。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請在臨武縣人民政府網站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3.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經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后放棄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政策、考務咨詢:0735-6322849
六、組織領導與監督
招聘工作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由紀檢監察部門派出監督員進行全程監督。
舉報電話:0735-6322897。
附件:
1.《2016年臨武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崗位信息表》
2.《臨武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臨武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6月14日
1.《2016年臨武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崗位信息表》.xls